检察院做为我国重要的司法机关,在代表国家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履行法律监督权,侦办贪污、贿赂犯罪以及保护人民民主权利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近五年来,随着检察官职业化步伐的加快,每一位身居其中的人都会感到肩负的重任,因为不断完善的法律在考验着他们维护正义的忠诚。
王晓勇,离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从事检察工作16年,2002年起,担任起诉科长。
作为起诉科长,王晓勇深感自己责任重大,随着我国法制进程的加快,尤其是1997年新刑法颁布之后,王晓勇从起诉工作中切实感受到了一些条文在修改之后带来的变化。
多年的工作实践使王晓勇清楚地认识到法律的公正不仅仅是实体的公正,如果程序不合法,实体的公正很难实现,而刑事诉讼法的正确实施是保证刑法正确实施的前提条件。而刑事诉讼法的修订比以前更科学更完善。
在王晓勇看来,从过去刑事诉讼法的免于起诉到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是对公诉人员素质的一个大的考验,也就是法律对于执法人员的要求更加严格,要求检察人员处理、把握案件时对法律尺度的适用更加准确,必须在严格执法的前提下处理好每一个案件。
王晓勇认为检察机关作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司法机关,前些年注重的是打击犯罪,行使法律监督权利比较少,而在九七年之后检察机关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法律监督上来,强化和有效运作法律监督,以维护法律统一和尊严,防止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防止司法腐败,这是五年来形势发展的要求,也是落实十五大提出了反腐倡廉,取信于民的重要手段,而法律监督权的实现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立法完善、执法严明、法制文明的重要标志。
如今,我国已经加入了世贸组织,这也标志着我国的对外开放进入了新阶段,王晓勇认为入世意味着司法的独立性、公正性和权威性更要加强,入世后,司法改革将以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向纵深发展,随着世贸组织原则的实施,平等观念、透明度观念、自由开放观念和公平竞争观念将会直接影响检察人员的思想观念。
针对这一背景,早在2001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就提出了适应改革要求的明确思路,我国的法律制度也在与国际接轨。做为一名检察官,时代变革亦不容置疑地把他们推到改革的前沿。
随着社会进步,经济发展,检查工作会与时俱进,保证司法公正、公平、保障社会经济建设快速、健康发展。
字幕:97年1月15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97年7月1日 新《刑法》实施。
1997年至2002年8月 全国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5万元、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大案7万余件。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3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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