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1年7月23日至31日,中国共产党在上海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出席大会的有各地共产主义小组(当时,在法国的共产主义小组还没有和国内取得联系,所以没有派代表出席)。推举的代表共12人:湖南小组毛泽东、何叔衡,湖北小组董必武、陈潭秋,上海小组李达、李汉俊,北京小组刘仁静、张国焘,济南小组王尽美、邓恩铭,广州小组陈公博,日本东京小组周佛海。参加大会的还有陈独秀指派的代表包惠僧。他们代表全国50多名党员。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出席了会议。会议在召开过程中曾遭到帝国主义密探的干扰,最后一天转移到浙江嘉兴南湖的游船上举行。大会讨论了政治形势、党的基本任务、党的组织原则和组织机构等问题,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和《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决议》。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宣告了中国共产党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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