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海湾地区的紧张局势,韩国产业资源部10号制定并发表了应对美伊战争的出口政策。
这一政策分两个阶段实施。在第一阶段,如果战争在2到3个月结束,韩国将对出口遇到困难的企业扩大金融贷款限额,并实行中东地区出口保险金预先赔付制度。第二阶段,如果战争持续3个月以上,韩国将扩大这种预先赔付制度,并根据情况将其扩大到对各地区的出口。同时延长远期商业汇票的到期时间,减免出口款项的滞纳金,扩大对部分海外公司的经济支援和保证金限额。
韩国实行的是“贸易立国”战略,出口对韩国经济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产业资源部认为,美伊战争爆发后,国际石油价格的上涨将导致运输费等出口附带费用的上升。为此,韩国将采取必要对策,尽量减轻出口企业的物流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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