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反垄断机构长官马里奥·蒙蒂,昨天公布了公司合并审查规则的改革措施。改革降低了公司在欧洲进行合并交易的难度。
按规定,公司在欧洲进行合并要接受欧盟反垄断审查。这项改革允许公司在反垄断审查的初期,查阅欧盟反垄断机构所掌握的证据,并查阅反对其合并的竞争对手的证词。在新规则下,反垄断机构做出的阻止合并或允许合并的决定,必须基于合理的经济分析基础并要接受法律审查。
在原来的规则下,欧盟反垄断官员不需要通过法律审查,就可以自行决定是否阻止合并;由于担心公司合并会造成行业垄断和不公平竞争,官员们曾阻止了许多公司的合并计划。因此,公司纷纷指责该机构严重阻碍了商业发展。
欧洲法院则称,在接到公司上诉后,他们发现反垄断机构的阻止理由过于草率,经济分析也不合理,不能清楚体现公司合并是否会真的造成垄断。 蒙蒂称,新规则的目的是使审查程序更为清晰。此举被认为会降低公司在欧洲进行合并的难度,使公司可以获得更多的商业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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