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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通过新的反垄断法(2002.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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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各国经济部长日前通过一部新的反垄断法。新法律在调查非法定价协议方面,赋予欧盟委员会更多的权利。
新的反垄断法律规定,只要得到地方法院的允许,调查人员就可以对存在违规定价协议的企业进行调查,搜查公司负责人的住所和车辆,并对企业雇员进行审问。 为了获得高额利润,欧盟一些企业达成定价协议,联合抬高某种商品的价格,影响了市场的自由竞争。2001年,欧盟委员会曾裁决瑞士罗氏公司和其他一些制药商联合抬高了维生素药品的价格,并对他们处以8.5亿欧元的罚款。
此外,新的反垄断法还规定,欧盟委员会把对企业兼并的监管权移交给各成员国。而此前,欧盟企业的兼并都受到欧盟委员会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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