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向美国劳拉公司定购卫星已经将近五年,美国政府却一直不肯发放卫星发射许可证,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卫星至今不能升空。今天,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总经理张海南表示,美方的行为使公司损失巨大。
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总经理张海南:“我们本身付款就付了1亿3千万美元,大致差不多要11个亿(人民币),如果加上我们卫星转换器出租的损失,加上我们市场拓展的损失,那我想应该是有几十亿的损失。”
1997年3月,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下属的中国通信广播卫星公司与美国劳拉公司签订了购买中星8号卫星的合同,并向美方支付了1.3亿美元的合同款。合同规定,卫星由美国劳拉公司制造,中国长城公司发射。
按计划,卫星应该在1998年12月升空并交付使用,但是,在两家公司的合同签署后,美国政府一直阻挠,不发放卫星发射许可证,致使合同一直没能履行。
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总经理张海南:“由于这颗卫星没有升空,使我们传输手段有所损失,对我们市场开发,对我们提供用户服务的手段是有很大影响的。”
据张海南介绍,中国卫星通信集团从去年6月开始多次就合同终止及赔偿问题与劳拉公司进行谈判,但由于双方分歧太大,问题目前仍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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