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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定餐馆最低营业面积反应强烈 上海放宽执行标准(2003.09.29)


  今年8月份,上海市卫生部门针对餐馆的营业面积发布了一个新的规定,要求所有餐馆必须达到50平方米,到明年6月底之前还不能达到50平方米的,将全部被关闭。新规定引起了上海市上万家小餐馆的不满。昨天,上海市政府对这个规定做了最新调整。

  据了解,当初上海市政府出台餐馆营业面积必须达到50平方米的规定,是因为有关部门认为餐馆的厨房面积必须分洗、切、配、煮四个功能区,按照每个功能区占用4个多平方米来计算,厨房至少要16.7平方米。再根据厨房与餐厅1:2的比例测算,得出整个餐馆营业面积至少要50平方米的标准。

  这里就是上海中心城区四川北路的美食一条街,我们看到这里的小饭馆林林总总排满了一条街。但是但是其中大多数都没有到50平方米的面积。听到最低50平方米的规定不再执行,这里的店主都非常高兴。

  今年四十出头的吴师傅从江西来到上海开饭馆才不到一年的时间。9月初当他获知政府要强制执行50平方米的规定时,一度非常担心却又无可奈何。

  饭店业主:“他这样做就是为了自己管理方便,说白了就是这样,这是计划经济。”

  对于原来50平方米的规定,不少食客也表示了不理解。

  消费者:“如把这种店关了,我们就没有地方吃饭了。我们每个月的收入就那么点,那种大店,叫我们消费是不可能的。”“我觉得这个政策对上海市民是不利的。我认为政府应该管理的是卫生,而不是面积。”

  对于限定小餐馆的最低面积,上海市饮食业行业协会也表示,硬性规定面积并不能保证卫生,也不符合现在上海市餐饮业的实际情况。

  上海市饮食业行业协会会长何义钊:“如果他注意卫生的话,小饭店也未必不能保持卫生,不一定一定要50平方米。倒是大饭店,他原材料需求大,在加工配送的时候反而会更有可能交叉感染。”

  目前上海共有3万多家餐馆,营业面积小于50平方米的大约有1万多家,占1/3左右。50平方米的面积限定从8月底出台至今,已在新的餐馆申请者中实行了近1个月,而从今天开始,新的餐馆也将不再受这项规定限制。

  
各地对餐馆营业面积要求不一


  按卫生部的现行规定,餐厅厨房的实际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厨房面积不得小于营业面积的三分之一,但对营业面积没有任何限定。

  记者采访发现,在卫生部的这一规定之外,多数地方并没有再对餐厅营业面积设一个底线,而一些有最低面积要求的城市,标准也比较低。少数将最低面积标准定得比较高的城市,实施起来也并不很严格。

  在西安、武汉等地,除了卫生部的规定外,没有再对餐厅的总营业面积做硬性规定。走在这些城市的街上,各种各样的非常小的餐馆随处可见。

  西安市卫生局法规监管处副主任科员张波:“没有规定餐厅的最低营业面积,因为西安市消费、经济能力还比较低,而且很多小餐厅是下岗工人开的,成本太高他们负担不起。” 记者:“这样会不会影响卫生质量?”“不会。要求餐厅的摊位数与操作间相匹配。”

  还有一类城市规定了餐厅的最低营业面积,但标准比较低。比如在重庆市,15平方米就可以开一家面食店或者火锅店;在成都,有25平方米就可以开一家中餐馆。 再有就是像北京和广州这样的城市,对餐厅营业面积的要求比较高。在北京,开一家冷热荤素齐备的餐馆最低也需要50平方米,但对快餐店、连锁餐饮店最低营业面积的要求低得多,只需要30平方米。

  而广州规定,餐馆不得小于70平方米,且厨房面积与餐饮面积的比例要达到1:1,但实际执行起来并没有那样严格。记者在广州街头看到,许多面积不到70平方米的小餐厅也在照常开业。

  有专家认为,管理部门不应该把普通餐厅的门槛订得过高,即便出于卫生方面的考虑作一些规定,也要符合实际情况,不应该搞一刀切。

  中国烹饪协会秘书长边疆:“管理部门也有很多没有考虑餐饮业的实际运营情况和当地的环境,有些也不符合餐饮业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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