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下午举行的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委员们对银监法草案进行了审议,一些委员认为,应该把对银监会的监督写进银监法里去。
委员们认为,制定银行业的监管法律确实迫在眉睫,但不能因为急于推出而忽略了法律的完整性和合理性,他们对银监法中的条款提出补充和修改,其中人大代表提出的最尖锐的问题是谁来监督银监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李明豫:对于银监会监督行为的监督管理办法里就没有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王茂林:从法律的角度看,我们应该考虑对银监会谁去监督。
在今天审议的银监法草案中明确了银监会的监管对象和管理职责,另外对银监会的监管措施以及银监会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及所受到的惩罚都进行了详尽的阐述。据了解,委员们的提议将被提交到人大财经委员会和法律委员会进行再次审议。并最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