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在叫停券商集合性受托理财两个月之后,日前下发了对券商从事这项业务规定的征求意见稿,业内人士预计,券商将可能在年内再次开展这项业务。
所谓券商集合性受托理财就是券商一次性接受多个投资者的委托进行受托理财,类似于私募基金,客户主要是一些企业、机构等,一般资金规模都比较大,而且多数都有一个保底收益的承诺。由于违反了相关法规,且存在较大的风险,中国证监会于今年5月叫停了这项业务。这次下发的征求意见稿对券商的资质和责任等都做了规定,并明确规定不得承诺最低收益。华夏证券研究所投资策略研究部经理董晨:“对于券商要求不能做出保底收益,并且在发布对象时必须得明确它的赎回期,如果是封闭式的话,封闭期不能超过五年等等一系列规定,对于整个这项业务的发展是比较有好处的。”
据了解,近两年多数券商都处于亏损境地,集合性受托理财正是券商为增加收入以业务创新形式推出的,推出后受到了市场的认同,但它的风险也是明显的。中国证监会对这项业务进行规范,将有利于今后券商的业务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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