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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力市场竞争规则出台(2003.06.11)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副主席宋密今天向记者透露,日前,电监会已经对东北区域电力市场的试点制定了规则,这是电力资源市场化的第一个系统化规则。

  宋密说: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将实行统一市场规则、统一交易平台、统一电力调度。初期的市场准入条件是: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以及内蒙部分地区的10万千瓦以上的火力发电机组,企业自备电厂和热电厂除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副主席宋密还介绍:“我们就用20%的电量,在区域的电力(市场)平台上进行交易,竞价上网,那80%就用长期合同方式来进行交易。”

  据了解,参与竞价上网的电量其价格将随行就市,按合同交易的电量其价格按原来国家核定的电价结算。辽宁、吉林、黑龙江分别设立电力结算中心,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将在辽宁设立分支机构,负责东北区域电力市场的全面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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