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不久前发布了1、2号主席令,但随即就有专业人士对两个文件存在的矛盾提出了质疑,银监会今日做出了回应。
银监会的1、2号主席令分别是5月29日发布的《关于调整银行市场准入管理方式和程序的决定》和6月3日发布的《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6月4日,互联网上有人提出质疑。指出,在1号主席令中,三次提到监管机关如何向各级金融机构颁发营业许可证,在随后发布的2号主席令中,已经取消了“营业许可证”的名称,而代之以金融许可证。不少专业人士认为银监会的这种疏漏不免让人揣测,银监会政策法规出台的仓促性和非连贯性。
银监会在今天的回应中解释说,银监会已对金融许可证进行了规范,对金融机构的“法人许可正”和“营业许可证”统一称为“金融许可证”。赵锡军应该广泛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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