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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公布复业餐饮企业防非典新规(2003.05.24)


  随着部分受非典影响停业的餐饮企业陆续恢复营业,卫生部日前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对餐饮业和送餐企业加强卫生监督管理。

  通知对餐饮企业恢复营业提出了一些具体要求。 凡由于出现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原因而停业的餐饮单位,必须采取严格的消毒隔离措施后,经原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重新检查审核合格后才可以重新营业。已停业的餐饮单位重新营业前必须进行彻底的卫生清扫及消毒,保证各种清洗、消毒等卫生设施齐全和正常运转。 从事送餐的企业应该主动向订餐者出示卫生许可证。不得提供冷荤、凉菜类食品;食品从制熟至出售前不得超过2小时,而且应该在食品包装上标明食用期限,避免食用者在食用期限外食用。除了要留样48小时备查外;还要建立每天的送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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