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本栏目报道了煤炭和电力两个行业因为发电用煤价格谈不拢,而发生争执的情况,经过国家发改委的多次协调,终于有了初步结果。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出通知,通知发给了山西省和5大发电集团及两大电网公司。建议发电用煤在2002年合同价格的基础上,贫瘦煤和无烟煤每吨提高8元,大同优混煤每吨提高2元。发改委强调,煤电双方企业要按照协调价格,在今年6月底以前把电煤订货合同补签完毕,不签的企业后果自负。
中能燃料公司总经理解居臣表示:“这次国家发改委协调节的价格尽管已经超出了我们原来预想的涨价范围,但是我们考虑到国家煤电发展的大局,同时也有国家有关价格政策的支持,我们还是完全接受的。”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刘彩英表示:“这次发改委的协调,只对山西的将近9000万(吨)的电煤进行(价格)协调,剩下的还有八、九千万(吨)其它省供的电煤等于没有协调,下一步怎么办,这个不太清楚。”
由于今年年初,煤炭和电力行业,在发电用煤方面的价格之争致使2003年大部分煤电合同没有签订,造成山西等省部分发电厂因煤炭供应不及时而出现停机的情况。记者从发改委了解到,他们正在制定电价上调的方案,以帮助发电企业消化因电煤价格上调所增加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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