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今天晚上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非典防治期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通知强调,对农村集贸市场、学校、发生疫情的农民住宅等依法进行消毒的费用,由当地政府或单位承担,不得采取任何形式向农民摊派;对从疫区返乡农民,依法实行体检、医学观察等措施产生的费用,从当地防治非典专项经费中解决,不得向当事人收取;向农民发放防治非典的宣传资料,要实行免费提供,严禁收取任何宣传费用;预防非典的药品、用品,应当由农民自愿购买,不得向农民强制收费;不准以防治非典的任何名义擅自向村组和农民乱收费。通知要求,要高度重视防治非典期间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对顶风违纪加重农民负担的各种违规行为,要从速从严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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