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一时期部分地区因非典型肺炎疫情,引起部分商品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情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做好防治非典型肺炎有关商品的价格监管工作。
国家发改委要求:各级计划、物价部门要加强价格监测分析,防止价格异常波动;特别对防治非典型肺炎有关商品的价格,如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等实行重点监测;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促进行业自律,对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法经营者从重处罚;价格主管部门要针对热点价格问题,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等举措,消除群众误解,稳定市场。
国家发改委还指出,一旦发生价格异常波动影响到人民正常生产和生活的,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根据《价格法》采取干预措施,力争把价格波动的影响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把损失减轻到最低限度。加强价格监测分析,防止价格异常波动;重点检测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等与防治非典型性肺炎有关商品的价格;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促进行业自律,从重处罚对不法经营者;针对热点价格问题,举行新闻发布会,稳定市场。(刘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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