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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电信业务申请方式改变(2003.04.02)


  记者4月2日了解到,信息产业部今后将改变现行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全年受理的方式,改为每年集中两次受理,进而把主要精力用于市场监管。

  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已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受理程序规定》的意见征求稿,向社会各方征求意见。根据这个规定,今后所有电信新业务的经营许可证申请,将在每年的4月和9月的头20天集中受理。业内人士透露,这一新举措与业务受理中将引进的专家论证制有关。

  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经济学博士陈金桥告诉记者:“这样方便集中专家对新业务进行论证,使决策更有科学性,以前每天都受理,根本没法把专家集中起来。” 同时,今后新业务在受理前还会有15天的社会公示期,电信商如有不良经营纪录的,其他企业和个人都可以提出异议,对整个电信市场的规范经营有一定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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