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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务员从明年起将减薪6% (2003.0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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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2月21日与香港公务员工会达成减薪协议,双方同意将全体公务员的薪酬减少到1997年时的水平。
这次减薪将从2004年起分两个财政年度实施,第一期从2004年1月1日起减薪3%,第二期从2005年1月1起再减薪3%。 香港特区政府表示,在减薪方案完全实施后,将可节省70亿港元的财政支出,这对改善财政赤字将起到积极作用。
据统计,目前香港公务员的薪酬平均要比私人企业和机构高出20%到40%。 据了解,截止到去年年底,香港特区政府的财政赤字已达773亿港元,解决财赤问题已成为香港政府目前的当务之急。从今年4月1日起,香港特区政府行政长官及14位高级官员等将率先减薪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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