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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提高手机“三包”标准(2003.02.15)


  广州市近日出台了《移动电话经营者诚信公约》,对手机经销商提出的要求比国家手机“三包”规定还要严格。这个规定在国家手机“三包”的基础上,在多个方面作出细化和补充。 广州提出,消费者在手机出现问题并进行更换后,如果还有问题,则可以再退、再修;对符合退换条件的,销售商要在7天内完成换机手续,否则消费者可要求退款;经销商不得以手机外包装破损或丢失等原因收取折旧费;消费者在手机出现问题后有权选择送检单位等;广州同时还对违反“三包”规定的经营者作出明确的处罚规定。

  据了解,在广州去年1万多宗的消费投诉中,手机投诉位列第一,这一手机“三包”新规定将从3月15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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