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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有章可循(2003年6月19日)


  过去作为老百姓,很少有人对国家在什么时间,颁布了什么法律法规感兴趣,说起法律法规,大家都觉得那些是用来规范部门,管理单位的。现在人们对生活环境,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发生了问题都知道用法律法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今天,一部与大家的生活最为密切的法规就要颁布了。

  今天上午,《物业管理条例》将被正式公布,这是我国第一部物业管理方面的行政法规,它的出台意味着在我国,物业管理市场从此将更快的走上法制化道路,规范发展物业管理。所以无论是快速发展的物业管理市场还是居高不下的物业管理方面的投诉,都在热切地期盼着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的这一刻。

  我们知道,就在去年的十月份,就物业管理条例的草案曾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引发了相当长的一段时期的讨论,如今条例在草案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正式颁布并且在2003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有7章,70条,包括总则,业主及业主大会,前期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的使用与维护,法律责任和附则。条例中对一些百姓关心的物业管理问题做了相应规定,比如说物业管理公司的选聘和改聘问题,以及业主大会制度等等,而且一些配套法规和细则也正在加紧制定过程之中。

  近几年,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新的居住社区越来越多,而相关的配套服务却不是十分健全,现在物业纠纷频繁出现。有些地方居然出现了保安打业主的事件,一些业主集体维权,要求更换业物业公司的事也是屡见不鲜。

  很长时间以来,物业纠纷一直是各地消协十分头痛的问题,去年,在全国消费投诉中,房地产方面的投诉是第一位,而物业管理方面的投诉在这些投诉中又占首位,我这里有一个数据,去年全年,全国消协系统受理物业管理方面的投诉多达12580件。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出现了纠纷,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要想找出一个调节的依据,恐怕不太容易。

  制定物业管理条例,主要是用来规范和协调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的,条例确实解决了很多业主的疑问。那么作为物业公司,对物业管理条例的颁布又是怎么看的呢?

  北京市均豪物业管理公司事业发展部总经理陈建国认为,在物业管理发展的过程中,确实存在着高收费低服务,或者说收了费不服务等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现在,大家都是在按市场经济收费原则,高收费高标准,低收费低标准。他希望在这个条例出台后,会有相应的地方地域法律法规也随之出台,对此做细化。这个新的条例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之后,大家都处在一个公正的平台上。

  物业管理中条例明确了建设单位和物业公司的法律责任,一些违规的行为将会受到经济处罚。

  1、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主管部门可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建设单位擅自处分一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主管部门可以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3、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半资料的,对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予以通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4、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看的出来,条例中的规定和处罚措施,对建筑企业和物业公司的行为会起到很大的约束作用。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物业公司,业主有权选择物业公司,这些规定对物业公司来说,无疑是要面对更大的挑战,如何协调好与业主的关系,如何更好的为业主服务,这些也应该是物业公司最需要努力的方向。

  物业管理条例大事记

  目前,各省市、自治区已有物业管理方面的条例20多个。

  1994年6月深圳市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有关物业管理的地方法规;

  1995年北京市颁布了《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办法》;

  1996年11月珠海市颁布了《珠海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 ;

  1997年5 月上海市颁布了《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

  1997年12月天津市颁布了《天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2002年12月1日正式实施,《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

  1998年10月1日广东省颁布了《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

  1998年10月29日厦门市颁布了《厦门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

  1998年12月25日山东省颁布了《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

  1999年3月1日江西省颁布了《江西省城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条例》;

  1999年8月海南省颁布了《海南省物业管理条例》;

  1999年9月27日湖北省颁布了《武汉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

  2000年5月28日山西省颁布了《大同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

  2001年3月1日江苏省颁布了《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

  2002年2月1日浙江省颁布了《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

  2002年11月1日重庆市颁布了《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

  2003年6月20日全国第一部《物业管理条例》颁布,9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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