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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修电话为哪般(2003年8月27日)


  李建国是河南鹤壁市的一位普通市民,家庭生活比较贫困,好不容易装上了一部电话机,没想到,这电话机却给他开了一个让他意想不到的玩笑。

  李建国一家三口住在鹤壁市鹿楼乡大胡村的一个租来的小院儿里。2001年,下岗在家的李建国夫妇好不容易攒了些钱,决定给自己家里装一部电话。在交过了必须的费用、又签了一份协议之后,电话很快就装好了。可没想到,电话装好的四个月之后,李建国的腿却变成了十级伤残。这是怎么回事呢?残腿和电话之间有什么关联呢?

  原来,李建国是在检修电话线路时,不小心摔下来摔伤的。李建国为什么要自己检修电话线路呢?原来,在当初安装电话时,他的妻子张爱荣在原河南省电信公司鹤壁分公司提供的一份名为“市话用户自维线路协议书”上签了字。协议书的主要内容是:同意接纳张爱荣夫妇为市话用户,考虑部分用户无法按线路标准架设,确定由张爱荣夫妇负责分线盒以下至用户话机线路设备的维护。协议还要求,张爱荣和李建国要经常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否则,对电信设备造成损失或构成威胁,张爱荣夫妇不仅要赔偿损失,还会面临被拆机的可能。

  尽管现在看来这份自己维修电话线路的协议让人难以接受,但当时,李建国和张爱荣夫妇可没想到那么多,更没想到当初的一个“没想太多”会给他们以后的生活带来那么大的变化。在电话仅仅接通4个月之后,线路就出现了故障,这时,夫妇俩首先想到的就是找电信公司的人来检修。打了几次电话,电信公司的人说,因为已经签了自维协议,只能他们自己修了。

  故障拖了一个多月也没人来检修,这时他们才开始后悔,谁叫当初自己签了那份自己维修线路的协议呢?没办法,那就应着头皮自己来检查吧。不懂电路的李建国拿着工具,沿着协议中表明的属于自己维护的那段300多米的电话线,一节一节的调试,这时不幸降临了。

  从房顶摔下来之后,李建国被迅速送往了医院,最后医院诊断李建国的腿部为右胫腓骨粉碎性骨折,认定为“十级伤残”。这个结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李建国一家来说犹如青天霹雳,为了治疗腿伤,李建国住院47天,花去医药费八千多元,这一切都让这个家庭不堪重负。李建国夫妇多次找到当地电信公司要求补偿一些经济损失,但都没有结果,最后,李建国把电信公司告上了法庭。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业务中,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或者终止对电信用户的服务,电信公司在无法按标准架设线路的情况下,把本属于自己的维护义务加于用户,对用户李建国因维修电话线所造成的后果应承担主要责任。李建国明知自己不具备维修故障电话的资格,而参与维修造成损失,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最后,法院判决原河南省电信公司鹤壁市分公司赔偿李建国各项经济损失80%的份额,共计2万多元,李建国自己承担20%的份额。

  虽然距离摔伤已经过去了两年多,但是李建国的腿还是不能像正常人那样行走,李建国告诉我们,一到下雨天,他的腿就疼的厉害,医生说,他的腿要想完全恢复至少还需要好几年。李建国还告诉我们,两年来,他的电话一直没有接通,他也没敢自己再去检查,直到我们这次来采访他时,跟随我们一同来到分线盒附近位置的李建国才发现,原来接向他家里的电话线已经被剪断了,李建国问我们,今后要想用上电话,还需要他自己再去接通吗?

  我们来到当时签协议的鹤壁市电信局大湖分局了解情况,现在他们已经更名为中国网通河南省通信公司鹤壁分公司,现在的负责人告诉我们,两年前的情况他们也不了解,不能接受采访,但类似那样的协议已经不存在了。关于李建国的电话问题,鹤壁市山城区法院院长建议,李建国可以继续起诉,要求现在的公司为他接通电话,并负责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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