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乔伊斯的《尤利西斯》被认为是英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部著作《尤利西斯》讲述了两个柏林男人在1904年6月16日一天生活的经历和感受。斯蒂芬·迪达勒斯一个年轻的知识分子,利奥彼德·布卢姆,他是匈牙利裔犹太人,以兜揽广告为业。从《都柏林人》和他的自传体小说《艺术家青年时期写照》到他的最后一篇著作《芬尼根守昼夜》,乔伊斯在形式与语言上都经历了一场革命,但是《尤利西斯》把小说提高到更完美的境界。他的史诗作为《尤利西斯》总体结构的框架,每个章节都有新意;并用文学手法总结人类文明,他不仅涉及他所观察的男人与女人的社交生活,也涉及其内心世界。乔伊斯观察这些,有时有独特心理描写细节以记书中。主要角色的非理性的一面。
乔伊斯:我根据“尤利西斯的漫游漂泊”在写一本书那就是说“奥德修论”助我实施这个计划。此外我最近的时间,我书中的主要人物漫游至多不超过18个小时。
乔伊斯:尤利西斯,他有普通平常男人的所有缺点,但他不是神,他是善良的,是正派的。我的主人翁布卢姆也是同样的人。假如他做些下流的事,他知道的于是他说:“我是条狗”。
《尤利西斯》是一本书,讲述了一个离家出走的男人卷进了遥远的冒险经历,重返家园后又重建家园的故事。语言上类似游记。它以我们熟悉的形式表达英语文字。而后开始发掘越来越多的实践方式来表达这本书的主要事件。每章节写法有异。有些章节还相当难读。但是,却令人振奋,而且还具有不可思议的语言想象力。《尤利西斯》一书是耐读的,总之是一本令人兴奋的书,这本书的写作手法有模仿戏剧音乐喜剧的地方,但语言高度流畅。总而言之乔伊斯创建了一种内心独白的技巧,是20世纪作家当中最突出的,最具想像力的现代派巨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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