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视指南 |  新闻频道 |  财经频道 |  文娱频道 |  体育频道 |  生活频道 |  国家地理 |  西部频道 |  广告频道

节目内容     栏目介绍         



《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2002年8月23日)


  可以说今天开始审议的《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从它开始起草的那一天起就倍受资本市场的高度关注,它凝结了市场各界参与人士的智慧和辛劳。

  本次提交委员长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是根据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全国人大财经委于1999年牵头成立了《投资基金法》起草组开始起草,草案共11章109条并于2002年6月20日由九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第102次会议通过。

  检索回音

  全国人大证券投资基金法起草工作组原组长 王连洲

  “《证券投资基金法》今天提交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业内人士和广大投资者非常关注的事情。对于我个人来说也是一个非常高兴的事情。因为我自始至终参与了这个事情,这个草案的第一稿可以说是徐占涛博士和刘俊海博士两个人分别起草一个稿子,合起来经过统一成一个第一稿。4年来,工作组全体成员在广大投资者、社会的关照下,也有全国人大立法机构主要领导同志的关照下,广泛的征求了意见,召开了国内国外几十次的座谈会,应该说数易其稿,大的修改十几次。应该说基金法稿子具有一定的群众性、民主性、广泛性、针对性、透明性,可以说有一定的社会基础。因为这是第一次审议,首次审议以后还要经过二次、三次审议,但愿以后得以继续的补充、修改和完善,但愿这个草案稿一路顺风过关。”

  全国人大证券投资基金法起草工作组成员 刘俊海 博士

  “全国人大此次讨论《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这是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市场走向法制化的一个重要里程,这部法的审议将有利于进一步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业各类当事人的行为,有利于确保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事业的健康发展,但是由于这部法涉及的调整范围非常之广,而且涉及到对于投资者权利的保护问题,对公司型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对于开放式投资基金组织行为的规范,对证监会监管证券投资基金市场的行政监管权限等等方面的问题,都有待于在审议过程中广泛听取各位人大常委、委员的意见,同时,也应当提倡开门立法,欢迎社会各界特别是投资者和证券业人士就这部法的进一步修改提出他们自己的认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 返回 -
中国中央电视台版权所有
地址:中国北京复兴路11号(100859)
站长信箱:webmaster@mail.cctv.com
建议使用:800*600分辨率,16Bit颜色、
Netscape4.0、IE4.0以上版本浏览器和中文大字符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