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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应力求真实(2002年7月17日)


  近期有关半年度业绩预告的问题引起了市场各方的关注,沪深交易所日前表示,从今年半年报开始,将严格执行“前一季度预告后一季度业绩”的原则。业绩预告制度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自第一季度以来,大多数上市公司都认真执行了新的业绩预告制度,部分未能及时预告业绩的上市公司最近也陆续公布了半年度业绩预告,完成了对一季度报告的补充。这体现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意识的增强,同时也表明严格执行业绩预告制度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不过我们认为制度建设重在实际,业绩预告及时性固然重要,但是我们更不能忽略业绩预告的准确性。新的业绩预告制度规定,如果上市公司上半年的实际情况与第一季度报告曾做出的预计差别很大,那么公司应及时公告并说明原因。我们希望管理层在考虑业绩具备可操作性的同时,能够制定出具体的监管措施,提高预告的准确性和客观性,以防止业绩预告流于形式,甚至沦为股价操纵的工具。紧迫而不急躁,务实而不固守,才是一种改革的态度。

  检索回音:

  康 静(北京证券研发中心副总经理):按照交易所的最新规定,上市公司预计下一季度业绩出现亏损或者大幅度变化的时候,要进行预告,我认为这是我们国家证券市场在预告制度方面的进一步完善,那么作为这个制度,上市公司本身就应该本着诚信真实的态度,真实预告它的业绩。对于交易所来说,应该进一步加大对于预告公司的监管力度,应该对它进行跟踪。这样的话,业绩预告制度才更完善。

  周 到(西南证券研发中心市场研究部经理):从目前的上市公司执行业绩预告制度情况看,最近几年一直存在着一批上市公司超期发布业绩预告的情况,如何从制度上完全保证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发布业绩预告,我想可能还需要有进一步的强制措施。这是一个。第二个业绩预告,它本身仅仅是一个预期,而不是已经实现的盈利,因此投资者在判断这些业绩预告可靠性的时候,我想还应该进行仔细分析,不能把它作为已经实现的利润来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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