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首歌中唱到:“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根草。”由于种种原因,在社会福利院中的孤残孩子们都没有妈妈。目前在我国孤残儿童的养育方式有好几种:有社会福利院的集体养育、社会福利院的家庭式养育(比方说SOS村)、还有家庭寄养、社会助养、领养等等。所谓“家庭寄养”,是社会福利院利用政府出资或其他社会捐赠,将由其监护抚养的孤残儿童采取有偿的方式送到愿意提供寄养服务的家庭抚育。孩子的监护权仍为社会福利院。
孤残儿童家庭寄养最早起源于19世纪中期的美国。我国从2000开始在北京、上海等城市推广,江西南昌则在1995年就开始试行。在来到寄养家庭前,孤儿院的孩子没有接触过社会,甚至连打酱油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家庭寄养”使得他们有了家的概念,学会了与社会中的人打交道,并且和普通孩子一样感受到了家庭的温暖。在本期节目中,我们介绍了江西南昌“家庭寄养”的运行情况。
(2002年第168期 首播时间:10月24日上午11:20 中央一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