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们在北京的地铁里看到了两幅广告,一幅叫《遛你的男友》,对此《北京晨报》用了一篇题为《别把男人当宠物》的文章进行了批驳,说广告出新虽然无可非议,但是这种用贬损某一性别群体的方式实在是不合适。其实这则广告是对男女两性的歧视,男人被当做了被妻子“遛”的宠物,而女性又被描述成了“购物狂”和“消费动物”;第二个广告是一位身穿玫瑰红色上衣的女性她的上衣的第二个扣子开了,里边就露出了深绿色的纹胸,画面的旁边写了两个大字“开了”。对此《北京晚报》就提出了质疑:“开了”究竟是什么开了?原来这是一则某服装市场开业的广告。商家的本意可能是想标新立异,不过当记者随机问过路的行人时,大家都对这样的画面这样的广告词产生了不解,难道现在的开业开盘必须用这种方式来表达吗?广告真的到了靠性暗示和裸露来刺激人消费的地步了吗?
近来类似这样的广告创意还真是层出不穷。《中国青年报》报道了这样一件事情:因为“玩美女人”这样一句广告语竟然引得上海一家内衣公司和工商局对簿公堂了。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工商局认为“玩美女人”这样的广告词实际上会被大众理解为“玩弄美女”,这样就违反了《广告法》当中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规定,它是不利于人民身心健康的。而内衣公司却说这句广告语应该理解为“女人玩弄美丽”。我们暂且不去论谁是谁非,像这样的令人产生歧义的广告语真的是应该慎用了。
在《文摘报》当中有这样一篇报道,提到了很多不雅的广告。比如说有一则食品广告名为“泡妞”,乍一听真的是认人吓一跳。另外有一则广告,画面上是半隐半现的女性人体,而它是一则连裤袜的广告。还有一些在公共巴士的尾部,您经常会看到一个女孩噘起嘴来向路人发出一句“你知道清嘴的味道吗”?这样的广告语您会接受吗?一些业内人士分析这种现象,说这是广告创意难导致的结果。应该说广告的目的就是把商品信息最直接地传递给消费者,然而现在由于各种媒体轮番地“广告轰炸”,广告对消费者的影响是越来越小了,所以一些设计者就绞尽脑汁地想吸引大家的眼球,结果就走向了另外一个极端——那就是不择手段。其实这样的宣传是不利于产品和企业的形象,应该说不会有什么长久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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