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前段时间报道了重庆市妇联针对老人的一次调查。调查结果发现,在没有职业的老年人当中,老年女性占了90%;在没有经济收入的老年人当中,老年女性占了94%。这些老年女性大多都是依靠老伴或是子女生活。另外在老年人当中妇女丧偶率也高于男性,近一半以上都是女性没有老伴。一方面是女性丧偶率高,另一方面女性的再婚率也非常低。在城镇是占了0.8%还不到1%,在乡镇就更低了,只有0.22%。
老年妇女除了职业困惑和经济收入等方面的问题外,老年妇女的权益遭到侵犯的事情也经常发生。《解放日报》为我们报道了这么一个案例:上海虹口区有一位七十多岁的老太太,她的小女儿离婚以后搬回家和她在一起生活。没想到她的大儿子担心为此影响到他继承房产,于是多次上门闹事。面对大儿子一次又一次的无理取闹,老人只能是欲哭无泪。其实关于老年妇女的权益保护我们国家有《中国妇女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等,在法律上是有法可依的。那么为什么这样的事情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呢?一位律师是这样分析的:他说一方面除了晚辈在利益驱动之下不顾亲情云伤害老人,另外一方面老人面对这样的事情往往缺乏自我保护意识,面对子女没有“防范意识”。所以在客观上纵容了这类事情发生。
另外说到老年妇女缺乏自我防范意识我们经常会看到媒体关于这方面的一些报道。比如说街头骗子总瞄准老人,尤其是老年妇女。我曾经看到过这么一个个案:一位老年妇女在大街上被骗走了一万多块钱,这可以说是她一生的储蓄,后来老人病倒在床上。那么有人分析为什么街头骗子总是瞄准老年妇女呢?主要是因为老年妇女由于精力所限,接受的信息少,识别和预防犯罪分子的知识也不够,所以给了骗子可乘之机。在这里一方面我们呼吁全社会应该给予老人更多的关怀和帮助,同时我们要提醒老人应该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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