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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7年华人在印尼建国 延续百年(图)

 

CCTV.com  2009年07月02日 09:02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中国新闻网  

  “兰芳”凋谢

  “兰芳大统制”是于1884年被荷兰人解散的,一共存在了107年,是婆罗洲最后一个消亡的华人公司。在此之前,1850年,当另一个华人公司大港公司与荷兰人武装对抗的时候,兰芳站在了荷兰人一边。当时一部分败退的大港公司的人逃往兰芳的领地,被兰芳当时的甲太刘阿生带着600多壮丁堵截,缴了大港人的武器,并将首领擒获送交荷兰人。据说,这是因为以前与大港结下的怨——此前大港公司曾与另一个华人公司三条沟公司冲突,兰芳的人救下80名三条沟人并将他们接到船上,不料船后来漂到大港的地盘,全部人都被杀了。

  不同派别不同地域华人之间的争斗,其实在中国大陆之时就很严重,到了海外内斗依然。但是,大港公司覆灭之后,兰芳公司的日子也就不长了。刘阿生1884年病逝后,公司的人对继任人意见不一,荷兰人趁机宣布接管,虽然一些兰芳的人反抗,但终归大势已去。

  在兰芳的一百多年历史中,始终也没见到过当时的中国政府对他们表示过什么。在《年册》中,有“罗太哥初意,欲平定海疆,合为一属,每岁朝贡本朝,如安南、暹罗称外藩焉”的说法。有人说兰芳曾经派人去清廷请求接纳,当时乾隆并没有接见他们,但派了要员接见,然而厦门大学南洋研究所教授李金明认为,所有这些传说都没有史料的支持。更可能的,是兰芳公司在南洋一隅的自生自灭。

  联系清廷当时对荷兰人制造的“红溪惨案”的言论,可以想到清政府的态度。当数万华侨在印尼被杀的消息传到国内,清廷的说法是“内地违旨不听招回,甘心久住之辈,在天朝本应正法之人,其在外洋生事被害,孽由自取”,可见他们对中国移民的遗弃态度。实际上,在清朝的史籍上,很少见到移民的记载。官方对他们不承认也不正视,反而规定,私自出国回来的人要予以追究,使得出去的人更不敢轻易回来。

  倒是高廷,这位对中国华人有亲身接触的荷兰学者,在他的书中这样写道:“涌入婆罗洲西部的移民,大部分是客家人。他们在炎热的赤道,日复一日起早摸黑在金矿里从事一种连当地人也难以忍受的苦工……有这样一个民族,在完全没有祖国的战舰、士兵或大炮支持的条件下,让自己的人民离开美好的家园,到炎热的热带和遥远的海洋去谋生。那里极少有同胞、祭坛和神明,有的只是陌生而敌视他们的异族人。他们并非以成千上万的集体,以强力或全付武装去开创自己的事业,而是一个接一个或以小组的形式前进,最勇敢的人当先锋,每人凭借自身的力量、机智与道义自力更生。难道这不是值得称道的勇气以及肉体、道义上的力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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