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一项经常性工作,要引导党员、干部把他律转化为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全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将“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着力推动形成遵规守纪、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列入今年主要工作。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纪律部队”,肩负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要深化运用党纪学习教育成功经验,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推动党的纪律建设不断走深走实、取得更大成效。
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的形势任务和阶段性特征,充分发挥党的纪律建设对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的事业的保障作用
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也是党和国家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过去一年全面从严治党新进展新成效,指出全党“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全党同志遵规守纪意识明显增强”,并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部署。
纪律建设是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内容,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针对党的纪律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习近平总书记以强烈历史主动精神、非凡理论勇气、卓越政治智慧、无我境界情怀,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增强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论断、新举措,构建起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的科学体系,科学回答了什么是纪律规矩、为什么要加强纪律建设、怎样加强纪律建设等重大问题,纪律建设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的突出亮点和常态化工作内容,成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战略部署的重要支撑。
从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到在三次全会上强调“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并亲自审定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再到在四次全会上强调“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纪律教育机制”,党的二十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党的纪律建设作出部署要求,充分宣示了党中央以铁的纪律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定力和坚定决心,为新征程上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吹响了号角、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当前,我国正处于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关于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充分发挥党的纪律建设对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的事业的保障作用。
在抓实党纪学习教育上巩固深化,突出重点内容、重点对象,推进纪律教育方式创新,引导党员干部把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一项经常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纪律教育机制,使纪律教育贯穿干部成长全周期、融入组织管理全过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四次全会对“在抓实党纪学习教育上巩固深化”作出部署。
2024年在全党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是党的历史上首次开展以党纪为主题的集中性学习教育。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党紧扣目标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促落实,着力解决了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从严抓好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取得明显成效。
党纪学习教育成功开展的生动实践,有效探索了组织开展党内集中教育的新路子,推动全党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取得明显成效。同时要认识到,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注重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切实将纪律教育与党性教育、廉洁教育贯通起来,推动党员、干部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
纪律教育是培养纪律自觉的重要途径,关键在常态长效。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在内容上,突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等一系列重要论述;在对象上,突出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以及新进干部等重点群体;同时,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途径,把党纪教育同党性教育、日常管理、谈心谈话、组织生活等融合起来,营造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
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在严格执行纪律上巩固深化,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刚性、严肃性
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关键在认真,要害是从严。习近平总书记在四次全会上强调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全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出要在严格执行纪律上巩固深化,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刚性、严肃性。
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证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必须依靠强有力的执行作为保障,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
据统计,2024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省部级及以上干部73人,相关通报中许多都存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政治意识淡漠”等违反政治纪律问题。要切实担负起维护党纪的重要职责,以严明政治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一严到底。
把严明政治纪律摆在首位。既通过有力政治监督,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坚决清除同党离心离德的“两面人”、结党营私的“小团伙”、阳奉阴违的“伪忠诚”,消除政治隐患,维护政治安全。同时自身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拥戴核心、信赖核心、忠诚核心、维护核心,切实把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深刻领悟转化为“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
紧盯“关键少数”压实政治责任。领导干部在严守党的纪律上起带头作用,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立正身、讲原则、守纪律、拒腐蚀,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示范效应,带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
强化纪律执行增强刚性约束。“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要坚持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追责问责等工作中把纪律挺在前面,对违反党规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根据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依规依纪依法确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防止“破窗效应”。
在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上巩固深化,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创造性提出并成功实践“四种形态”,实现全面从严治党重大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在四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作出部署,强调要实事求是、毋枉毋纵,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使干部在遵规守纪中改革创新、干事创业。
1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2024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据统计,2024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214.8万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124.8万人次,占总人次的58.1%;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75.6万人次,占35.2%;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7.2万人次,占3.3%;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7.3万人次,占3.4%。
“四种形态”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2024年,《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印发,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对“四种形态”作出全面规定,是对“四种形态”的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标志着“四种形态”形成了重要的制度成果。
纪律是戒尺,“四种形态”是刻度。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必须在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上走在前、作表率。要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分类施治、分层施策,使监督执纪执法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进一步拓展,更好发挥管党治党利器作用。
突出监督第一职责,用第一种形态管住大多数。坚持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做细做实日常管理监督,常态化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综合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予以诫勉等方式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第一种形态真正用起来、实起来、硬起来。
精准定性量纪执法,切实提高运用“四种形态”的能力水平。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施策,全面、历史、辩证看待问题,综合考量事实、情节、态度等因素,实事求是、毋枉毋纵,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同时,加强对运用“四种形态”情况的动态分析与监督检查,定期对运用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畸轻畸重、处分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提升运用“四种形态”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推动“三个区分开来”具体化、规范化,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不是要把人管死,而是要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既要注重把严的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也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及时开展澄清正名,做到宽严相济、精准得当,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将全面深化改革推向纵深的关键之年。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的形势任务和阶段性特征,深化运用党纪学习教育成功经验,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做到廉而有为、勤勉敬业,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航船乘风破浪、行稳致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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