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实习记者/夏祎琳 视频/王卓婕):说到公共交通中的不文明行为,很多旅客苦不堪言:“整个旅途中都在大吵大闹。”“在地铁上外放手机声音,非常影响心情。”“在火车上有人强行与我换座位。”……
这些列车上的不文明行为属于失信行为吗?如何制止?央视网记者采访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律师,为您一一解答。
1.部分旅客在公共交通上大吵大闹、外放声音,如何制止?
岳屾山:每个地方都有相关的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对乘坐地铁、轻轨时的不文明行为,可以进行相应的约束。被影响的乘客可以自行制止,也可以向列车的运营管理人员来进行反映,并且要求制止。
如果乘客不遵守相应的乘车规范秩序,运营单位也是有权利给予制止的。制止无效的话,就要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来由依法处理,一般来讲是指公安机关。
火车和地铁属于公共场所,如果乘客在公共场所里大声喧哗、外放声音,而且不听劝阻,拒绝监督,扰乱了公共秩序的话,可以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来给予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2.在火车上和他人强行换座,合理吗?
岳屾山:不仅不合理,还是不合法的。
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明确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所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按照民法典规定,乘客必须得按照自己的那个座位号就坐。
如果去坐别人的座位,就属于一种违约,也是不合法的行为,相应的工作人员应当对他这个行为进行纠正和制止。
3.公共交通中的不文明行为是否属于失信行为?
岳屾山:这些行为如果危及到了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就属于失信行为,有可能会被纳入到铁路旅客信用信息记录的管理。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也可以对他进行警告罚款。
国家在2017年的时候就制定并且实施了《铁路旅客信用记录管理办法》,里边就将七种不文明出行的行为纳入到铁路旅客信用信息记录管理,其中就包括扰乱铁路站车的运输秩序,并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还有在动车组、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倒卖车票、冒用身份证来购票乘车等等。
编辑:阚纯裕责任编辑:于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