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我们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逐步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联播+2月16日,《求是》杂志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该篇文章是2021年12月6日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此次集体学习的内容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学习目的是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当前,我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对外开放深入推进,需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
“我们必须提高全面依法治国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我们必须加强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在集体学习时,总书记对在新征程上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作出重要部署。
《联播+》特梳理总书记讲话要点,与您一同学习。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我们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逐步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018年3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这是习近平进行宪法宣誓。
我们抓住法治体系建设这个总抓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统筹推进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
2021年4月25日至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
第一,坚持法治体系建设正确方向。
第二,加快重点领域立法。
第三,深化法治领域改革。
第四,运用法治手段开展国际斗争。
第五,加强法治理论研究和宣传。
2019年2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市公安局,同公安英模和干警代表一一握手,向全国广大公安干警致以新春祝福。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此次集体学习,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新型毒品犯罪和“邪教式”追星、“饭圈”乱象、“阴阳合同”等娱乐圈突出问题,总书记特别指出,要从完善法律入手进行规制,补齐监管漏洞和短板,决不能放任不管。
针对法治领域改革问题,总书记特别强调,必须把握原则、坚守底线,决不能把改革变成“对标”西方法治体系、“追捧”西方法治实践。
“我们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规律,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汲取世界法治文明有益成果,形成了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举措。”此次集体学习,总书记提到了“十一个坚持”。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2020年11月16日,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曾对“十一个坚持”作过系统阐释,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明方向。
在此次集体学习的最后,总书记对各级领导干部等提出明确要求。
@各级领导干部
★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要总结我国法治体系建设和法治实践的经验,阐发我国优秀传统法治文化,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提升我国法治体系和法治理论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
@各级党委(党组)
★要担负好主体责任,聚焦重大部署、重要任务、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主动担当作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中央依法治国办
★要发挥好职能作用,推动党中央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各条战线各个部门
★要齐抓共管、压实责任、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法治化水平。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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