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各个假期怎么歇都有说法

来源:北京晚报 | 2021年12月06日 16:01:49
北京晚报 | 2021年12月06日 16:01:49
原标题:各个假期怎么歇都有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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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卫健委、市总工会日前邀请社会保障与劳动法专家就执行《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子女满3周岁前每个周岁以内,夫妻每人每年都有5个工作日育儿假,天数按照3岁以下子女数量累加。

  取消生育奖励假改为延长生育假

  社会保障与劳动法专家金晓莲说,此次修订后的《条例》取消了2016年规定的生育奖励假,改为延长生育假,假期由30天延长到60天。《条例》的实施时间是2021年11月26日,如果女职工在11月24日24时之前已经休假结束,不再补休增加的延长生育假;休假结束时间在11月25日0时之后的,可以享受增加的生育假。经双方单位同意,女方自愿减少延长生育假的,男方享受的陪产假可以相应增加。

  男方不休陪产假不能转给女方

  男职工陪产假为15天,一般应连续享受,陪产假期间视同出勤,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报酬。专家介绍,设立陪产假旨在鼓励男方在妻子生育前后照顾妻子和新生儿,因此男方不休陪产假的,也不能转给女方。

  夫妻每人每年有5个工作日育儿假

  子女满3周岁前每个周岁以内,夫妻每人每年都有5个工作日育儿假。育儿假是每年按照子女满周岁计算,不是按照自然年计算。育儿假可以连续享受,也可以分次享受,天数则按照3岁以下子女数量累加,当年未休的一般不再延续至下一年。夫妻双方若想调整育儿假假期的分配,应分别与各自的单位协商并经单位同意。

  支持用人单位灵活弹性执行

  《条例》中规定的各个假期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性质的单位,包括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符合规定生育的情况,《条例》的规定是单位执行假期的最低标准。本市支持用人单位在天数、待遇、方式等假期执行方面采取更为灵活、更具弹性、更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方式,无需咨询或征求行政部门意见。 本报记者 孙乐琪

编辑:陈平丽 责任编辑:王敬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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