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参评第三十一届中国新闻奖媒体融合奖项作品公示

来源:央视网 | 2021年04月29日 01:01
央视网 | 2021年04月29日 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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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参评第三十一届中国新闻奖

媒体融合奖项作品公示

      按照《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优秀作品奖评选办法》相关规定,总台参评中国新闻奖广播、电视、网络及移动新媒体项目的作品,原则上从总台奖获奖作品中产生。2020年度总台奖第二阶段复评工作于4月22日结束。经4月27日“总台推荐第三十一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评审会”审议并报台领导审批,确定推荐短视频现场新闻《独家视频丨“游客:彭麻麻呢?”》等20件作品参评第三十一届中国新闻奖媒体融合奖项初评。

      根据《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拟推荐的作品在公开的新闻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总台参评媒体融合奖项作品的公示期为2021年4月29日至5月8日,请各部门及时向本部门人员通报公示内容。部门或个人均可针对公示作品存在的问题,向创新发展研究中心学术联络部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85057327、85057328、85057329、85057330;邮箱:xsllb@cnr.cn。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创新发展研究中心

2021年4月29日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参评第三十一届中国新闻奖作品目录

(媒体融合奖项,20件)

编辑:邢斯馨 责任编辑: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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