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把浙江检察建设成为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

来源:浙江日报 | 2021年03月28日 08:57
浙江日报 | 2021年03月28日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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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刘乐平 钱祎) 第十七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3月25日至26日在杭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总结第十六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以来的工作,研究部署“十四五”时期我省检察工作。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袁家军出席会议并讲话,陈金彪、王昌荣、赵光君、孙景淼等出席,贾宇作工作报告。

  袁家军充分肯定过去五年我省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积极有为、法律监督成效明显、改革创新亮点纷呈、队伍建设坚强有力,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总体要求,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聚焦打造平安中国示范区和法治中国示范区,全力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数字化改革为动力推动规范高效的司法监督体系建设实现新突破,加快打造法律监督最有力的示范省份,努力把浙江检察建设成为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

  袁家军强调,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两个维护”贯穿到检察工作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保持检察工作正确方向。要更好融入省委工作大局,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加有力、助推平安中国示范区建设更加有为、助推省域治理现代化更加有方,在服务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中有更大担当作为。要高水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办好群众身边的案件,加大诉讼活动监督力度,加强法律监督与其他监督协作配合,发挥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主力军作用。要深入推进数字化改革,以数字化改革引领检察制度创新,深化检察业务数字化,加大数字化改革保障,实现数字检察建设走在前列。要从严加强自身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坚持人才兴检、人才强检,建好建强基层检察院,为浙江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袁家军强调,全省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支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及时研究解决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府、政协和有关方面都要积极支持检察机关工作,为检察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有利条件、营造良好环境。

编辑:肖潇 责任编辑: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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