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蚂蚁搬家式腐败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 2020年09月23日 10:48
中国纪检监察报 | 2020年09月23日 10:48
原标题:警惕蚂蚁搬家式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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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额多次 长期持续 多发基层 不易察觉

  警惕蚂蚁搬家式腐败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北安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原正科级负责人王风昭贪腐案开庭审理,即墨区组织各镇街党(工)委书记、镇长(主任)及区直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130余人,以远程同步观看直播的方式旁听庭审实况,“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即墨区纪委监委供图)

  5年间,贪污公款42次,总额达2000余万元。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该区北安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原正科级负责人王风昭贪腐案,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马山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原站长莫神鉴5年内收受房地产开发商、施工方送的钱款91次共24.04万元,最少一笔三四百元;江苏省睢宁县教育局原局长梁龙卫7年受贿860余笔,平均每3天一笔;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洪塘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韩鹏4年内贪污骗取公款等合计28次,平均每次1.85万元……

  近年来,有关“蚂蚁搬家式”腐败的报道屡见报端。其特点是小额多次、长期持续,多发于基层、不易为人察觉。往往因微末线索显露端倪,待到办案人员沿着线头一路追踪,暴露出来的问题令人惊讶。

  虚开发票、伪造签字,5年间贪污公款42次

  “世间没有后悔药,自己做的事、犯的罪,就要付出代价。在办案人员的帮助下,我才清醒过来,认识到自己过去是多么愚蠢、可悲,竟然置纪律法律于不顾。”2019年11月22日,被即墨区纪委监委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后,王风昭悔之已晚。

  经查,2012年8月至2017年10月间,王风昭利用担任北安街道办事处财政所负责人的职务便利,通过虚开发票、伪造时任办事处主任签字、从个人银行账户走账及直接从财政所公户提取现金等方式,贪污公款共计2000余万元,用于包养情妇、购买股票和理财产品、进行期货交易及日常挥霍等。

  在这5年间,他共计贪污公款42次。从起初的小心试探,到后来的放肆妄为,梳理这份冗长的“账单”,可以窥见王风昭的心态转变——

  初任财政所负责人前三年,他并未染指公款。2012年,他分3次贪污71万余元。2013年则“按兵不动”,选择观望。因为一时没出问题,他的胆子渐渐大起来。2014年共“出手”12次,贪污总金额也升至535万余元。当年4月到9月,他每个月都有“进项”,其中6月更是达到了150万元。2015年再次偃旗息鼓,之后他再无忌惮,2016年分10次贪污583万余元,2017年分17次贪污近880万元。在这42笔款项中,最少的一笔为1.749万元,最多的一笔达160.17万元。

  这一心态转变的过程在王风昭的忏悔中也得到了印证。据他回忆,“2012年8月将26万余元公款占为己有,是我第一笔贪污。当时心情很复杂,既害怕又担忧,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在惶恐中度过,可过了些日子没有被发现,我就铤而走险,开始了第二次、第三次……”

  一边挪用公款炒股、办企业,一边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

  食髓知味。那时的王风昭,又怎会想到不过短短5年,自己就完全堕落成了另一个人。“不单单是贪污公款数目巨大,他还挪用公款炒股、买基金、经商办企业,接受他人的吃请、礼品礼金。”办案人员介绍,“就像他自己评价的那样,‘利令智昏、几近疯狂’。”

  王风昭利用职务便利,分别于2013年6月、2015年3月挪用公款共计近250万元,用于公司注册登记验资、购买理财产品等营利活动。整箱茅台酒、儿子结婚“表表心意”的礼金、高档跑步机……来自管理服务对象的“心意”,王风昭照单全收、来者不拒。

  王风昭不仅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还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将党纪法规抛诸脑后。2012年4月,他在即墨区某村镇银行开设街道办事处对公账户,帮助在该银行工作的儿子完成揽储任务、提高绩效工资。

  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他为了帮助在银行工作的亲属完成揽储任务,又擅自将2000万元公款从青岛某银行北安支行对公账户转出,存至其亲属的银行个人账户内,之后又将这笔公款原路转回。干了一辈子财务工作的他,怎会不知其中风险?

  “被告人王风昭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使用侵吞、骗取的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均应予惩处……”2020年8月18日,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风昭认罪认罚。

  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虚构支出一再涉险过关

  42次伸手为何得逞?究竟是哪些环节出了问题?“蚂蚁搬家式”腐败背后暴露出的问题值得反思。

  王风昭中专毕业后被分配到财政系统工作,长辈们觉得他端起了“铁饭碗”。王风昭自己也认为找到了用武之地。调到北安街道办事处后,他一干就是30多年,从一个记账员起步,逐渐升至经管中心主任、财政所长。“一路走来,风生水起、荣誉满满。一开始,自己十分努力,生怕工作上有闪失,可不知不觉就开始飘飘然,思想也在潜移默化中发生了变化。”王风昭回忆道。

  经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王风昭向办案人员坦陈了腐化堕落的诸多诱因。一是交友不慎、行差踏错,随着手里管的钱多起来,求他办事的“朋友”也多起来。“朋友”求他帮忙,他宁可挪用公款也不好意思拒绝。后来,在一帮损友的唆使下,王风昭开始包养情人,工资不够花便起了贪污公款的念头。二是心存侥幸、钻空子,由于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他不但能让出纳开出大额支票,还顺利躲过了银行流水、单据报销等检查,一再涉险过关。三是过分信任、缺乏制约,由于领导疏于防范,对财务管理方面过问少,一切交由他处置,使违纪违法成为可能。在他看来,“那个时候公款就像我自己的,随时可以打入自己的账户,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值得一提的是,寄望于炒股暴富也是王风昭觊觎公款的重要原因。2014年,股市形势大好,王风昭为谋求更大收益挪用公款。令他没想到的是,股市后来急转直下,挪用的公款被套牢。他只得“拆东墙补西墙”,找人开了许多发票,谎称办事处用款报销,补起了窟窿。

  回顾那些荒唐过往,作为一名犯过错误的“老财务”,王风昭对单位领导、审计部门、财务管理制度分别提出了若干管理建议。比如,对单位领导,建议“与银行建立大额资金进出报告制度”“建立人员轮岗制度”;对审计部门,建议“对报销单据的审核,要比对签字人的真伪,防止冒领”;对财务管理制度,建议“财务人员要留有签字人员的字模,以备工作人员比对”。

  盯上服务外包和节日慰问的奶酪,单线联系相关人员骗取公款

  无独有偶,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洪塘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韩鹏,为偿还替朋友担保产生的百万元债务,同样动起“堤内损失堤外补”的歪脑筋,走上了“蚂蚁搬家式”的腐败之路。

  自2015年底至2019年间,韩鹏贪污骗取公款等合计28次,金额共计51.8万余元,平均每次1.85万元。2019年10月,韩鹏被江北区监委立案调查;12月,受到开除公职处分。2020年3月30日,韩鹏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58万元。

  四年间,韩鹏历任三个街道办事处的副主任,违法犯罪近30次,手段简单,却为何屡屡得逞?“经过综合研判,我们认为三个街道在制度建设、监管力度、廉政教育等环节存在的漏洞,为其违法行为提供了便利。”办案人员表示。

  韩鹏的生财之道并不复杂,要诀在于“单线联系”。每年的服务外包及节日慰问等都是他贪腐的“好时机”,他总是单线联系相关人员,采取多开发票金额的形式向街道报销,从中骗取公款共计32.5万余元。

  以慰问品采购为例,韩鹏一人负责与采购对象对接沟通、商定价格、结算费用,没有任何询价比价程序。每次发票的报销都是由采购对象直接交到韩鹏手上,全程不公开、不透明,无人监管或监管流于形式。当地规定,10万元以内物品采购和20万元以内服务采购无须公开招投标,正是利用这一制度漏洞,韩鹏屡屡得手。

  办案人员分析,韩鹏利用其街道办事处领导身份和分管职权,有意隔绝办事方与其他相关公务人员的接触,使得其犯罪行为具有较强的隐蔽性,难以被他人发现或知晓。物资采购过程不公开、不透明,上级监督流于形式,同级监督软弱无力,最终导致监管失守。

  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扎紧制度“篱笆”

  无论是炒股亏本,还是担保债务,都只是“导火索”,是这些贪腐干部违纪违法道路上的一剂“催化剂”。究其根源,还是在于个别党员干部迷失自我,思想道德沦陷。

  2020年7月底,王风昭案开庭审理,青岛市即墨区各镇街党(工)委书记、镇长(主任)及区直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130余人,以远程同步观看直播的方式旁听庭审实况,“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将警示“课堂”搬进法庭,是即墨区纪委监委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重要做法。一方面,当地以该案件为素材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疯狂的“硕鼠”》,在与区纪委全会套开的警示教育大会上播放;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组织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财政所所长、财会工作人员等320余人分批到即墨区廉政教育馆接受警示教育。另一方面,要求北安街道党工委深入开展“两会议一报告”工作,召开机关干部警示教育会、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案件整改情况报告,要求一把手主持两个会议并做警示教育讲话、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认领责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北安街道党工委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建立健全机关财务管理规定、村(社区)财务代管办法、财务印鉴使用审批程序等9项制度,持续扎紧制度“篱笆”。

  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强化对小微权力的制约监督

  “对现有政府服务采购、零星工程发包等制度进行系统梳理,查找漏洞,完善流程;细化采购环节管理,加强审批环节的监管职责,增强制度刚性约束力;针对重要时间、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加大警示教育力度……”2020年2月28日,宁波市江北区纪委监委向韩鹏案涉案街道发出监察建议书,明确指出现存问题及表现,从加强制度建设、加强监管力度、压实主体责任三个方面提出7条具体建议,要求汲取教训、加强监管、堵塞漏洞。

  涉案街道在接到监察建议书后,随即对照检查,排查出15个廉政风险点,如权力缺乏有效监督制约、上级监督流于形式、下级监督软弱无力;物资采购程序不规范,缺少询价和比价程序;招投标项目合同签署不完备;廉政教育针对性不强,入脑入心不够等。在此基础上,各单位举一反三,外滩街道重点完善了对小型项目的管理,强化项目管理的系统性和规范化;庄桥街道出台完善了《物资采购制度》《零星工程实施管理办法》《服务类项目委托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洪塘街道强化分层分级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为避免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江北区纪委监委建立跟踪督促机制,采取定期回访、限期回复、实地察访等方式,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日前,该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紧盯整改效果,对三家单位反馈的15个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回访督查。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在宁波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看来,“蚂蚁搬家式”腐败手法看似不起眼,但带来的危害很大,必须高度警惕。纪检监察机关要针对“蚁贪”多次腐败、多年腐败的突出特点,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强化对小微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提醒教育。(记者 管筱璞)

编辑:陈平丽 责任编辑: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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