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参保年度起 全国参保信息实现互联互通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0年09月14日 05:51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0年09月14日 05:51
原标题:全国参保信息实现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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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9月13日电 (记者叶紫)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阶段性目标:自2021年参保年度起,全国参保信息实现互联互通、动态更新、实时查询,参保信息质量明显提升;到2025年,基本医保参保率稳中有升,管理范围水平明显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持续增强。

  据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以来,特别是全民参保计划实施以来,参保覆盖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的较高水平,为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基本医保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意见》明确继续完善全民参保制度。职工医保要逐步以本地区劳动就业人口作为参保扩面对象,城乡居民医保逐步实现以本地区非就业居民为参保扩面对象。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基础信息管理子系统建成后,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利用国家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基础信息管理子系统实时核对功能,及时查询参保人缴费状态,联合税务部门完善参保缴费服务,减少重复参保缴费。一些地方已经开始采用医保电子凭证,拿着手机就可以参保缴费、看病报销。今后将加大医保电子凭证推广使用力度,利用移动端、在线平台、共享经济平台等多种途径,拓展多样化的参保缴费渠道,让服务更加便利。

编辑:罗萌 责任编辑: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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