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施害者收容教养3年!大连10岁女孩被13岁男孩杀害案最新进展

来源:央视网  |  2020年08月16日 16:10
央视网 | 2020年08月16日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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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网消息:大连10岁女孩琪琪被13岁男孩蔡某某杀害一案,有了进展,受害女童琪琪的父母,终于拿到了大连市沙河口区法院作出的民事诉讼一审判决。施害者蔡某某父母被判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各类损失128万余元。

  时间回到去年10月,在警方通报的案情中,10岁的琪琪,在从培训班放学回家的路上,被同一小区居住的13岁男孩蔡某某杀害,随后抛尸于家对面的低矮树丛中。这起未成年人杀害未成年人的恶性事件在当时引起舆论哗然,转眼10个月过去,琪琪妈妈始终难以接受,自己喜欢画画、懂事乖巧的女儿就这样离开了她。

  为了追究施害方的责任,琪琪的家人始终没有放弃努力。今年1月,琪琪父母就正式向大连市沙河口区法院递交诉状,以生命权纠纷为由,对蔡某某及其父母提起民事诉讼。

  公安机关裁定对施害者收容教养3年

  虽然目前民事诉讼的判决已经下来,但琪琪父母主张的刑事追责却难以推进。我国《刑法》规定,未成年人满16周岁才开始负刑事责任。尽管故意杀人等八类刑事犯罪,追责年龄放宽到14周岁,但作案时仅差两个月满14周岁的蔡某某,仍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群。在案发4天后,蔡某某由公安机关裁定,对其收容教养3年,当时,警方称这已经是法律框架内,对未成年的蔡某某做出的最严厉处罚。

  一方面,施害者是未成年人,现行法律下蔡某某能免于刑责;但另一方面,受害者也是未成年人,琪琪的家庭也需要被保护。据琪琪母亲贺美玲表示,案发后,蔡某某父母就搬离了该小区。案发至今,蔡家也从未出面道歉。在此次诉讼中,既没有出庭应诉,也没有委托代理律师。

  法院:施害者父母未尽到监护责任

  我国现有法律规定,监护人未尽到监护义务,导致低龄未成年人从事严重犯罪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需承担侵权责任。沙河口区法院的判决中也提到,蔡某某的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悉心教导蔡某某,但他们对蔡某某疏于引导和教育,以致其故意实施杀人行为,未尽到监护责任。

编辑:赵延灵 责任编辑: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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