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新闻联播):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提高,党中央、国务院不断加强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使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200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并制定了三个国家专项规划,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在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用品生产方面,还设立了贴息贷款、实行贷款利率优惠、税收优惠等一整套特殊优惠政策。
对于人口在10万人以下的人口较少民族,中央财政从2005年起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其聚居乡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发展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公益事业。
多项扶持措施使民族地区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2006年,民族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615元,比2002年增加了2798元,形成了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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