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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V.com消息(新闻联播11月7日播出):
国家广电总局今天在两岸城市文化创意产业论坛上宣布,自明年1月1日起,大陆与台湾合拍的电视剧经大陆主管部门核准后,在播出、发行、参展等方面,享受与大陆生产的电视剧同等待遇。广电总局还将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制作机构生产的有台湾演职人员参与的大陆电视剧完成片的核准工作,交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
责编:刘亚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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