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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台文化交流——厦门文化交流的重头戏

CCTV.com  2009年06月25日 10:04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人民网-台湾频道  
专题:海西发展新跨越

   国务院5月份出台《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建设两岸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全方位、多层次的开展与台湾地区的交往,推动文化交流、人员互动。实际上,厦门一直将对台文化交流作为“重头戏”。

  1994年至今,厦门市级文化部门共办理出访台湾、金门地区文化交流项目89批次,出访人员达4988人次;办理台湾、金门文化团体来厦文化交流项目38批次,来访人员达2224人次,并呈现逐年增长态势。

  打造文化交流品牌

  近年来,厦门市积极创造条件,促使厦台先后成功联合举办“海峡两岸歌仔戏艺术节”、“海峡两岸南音展演暨民间艺术节”、“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闽南语原创歌曲(歌手)大赛”、“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等大型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断密切着厦台文化联系。特别是“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每年举办一次,不断加深和扩大交流的层次、范围和规模。“海峡两岸歌仔戏艺术节”每两年在厦门和台湾轮流举办,影响大、效果好。这两个艺术节经过多年精心打造,已成为两岸人民交流艺术、畅叙友情的一个重要平台。连续举办两届的“闽南语原创歌曲歌手大赛(双歌赛)”,一年比一年办得好,陆续推出一批闽南语原创歌曲、歌手,在海峡两岸引起热烈反响,获得众多好评。

  促进文化交流互访

  随着厦台文化交流与合作的深入开展,现在,厦门每年都有一定规模、批次、数量的文化艺术团体赴台湾、金门进行文化交流与合作。仅2008年,厦门市、区两级共组织对台文化交流项目25批次、876人次,交流人数比去年增长25%。

  近年来,厦门市歌仔戏剧团、金莲升高甲戏剧团、小白鹭民间舞团、爱乐乐团、翔安戏校高甲戏剧团、翔安民间戏曲学校等专业剧团或民间团体先后应邀赴台湾和金门交流,为厦台文化交流做出积极贡献。

  早在1994年,金莲升高甲剧团一行45人应邀到台湾参加台北“戏曲节”和高雄“戏剧季”演出,并先后到台北、台南、基隆、高雄、金门等地演出,高甲团是解放后福建省第一个赴台演出的文艺团体,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大陆第一个赴金门演出的文艺团体。

  2008年我们成功举办了“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暨歌仔戏展演活动”,其重头戏--“2008海峡两岸地方文化行政交流座谈会”,开创两岸文化行政官员交流文化的先河,备受两岸文化界关注。

  2009年,厦门市一批对台文化交流活动也取得圆满成功。其中,厦门市歌仔戏剧团赴台参加“台中市传统艺术节”活动,在宜兰、台北、高雄巡回演出,场场爆满,特别是在台中圆满剧场的演出,每场观众均超过万人,取得了轰动效应。

  拓展文化交流领域

  近年来,厦台文化交流领域和渠道不断拓展,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以及艺术院校广泛开展人员交流,互通经验、分享成果、深化合作,同样硕果累累。

  2004年至2005年,金门共组织了三批金门中小学生约400人到厦门爱乐乐团观摩学习,并于2004年7月邀请郑小瑛教授带着厦门爱乐乐团二十名骨干到金门辅导学生。通过音乐冬夏令营的形式,进行音乐交流交往,加深了厦金师生情谊。

  2008年,厦门艺术学校与台湾戏曲学院缔结“姐妹院校”并签订学术合作协议,为厦台艺术院校交流合作开启良好先河。2006年和2007年厦门歌仔戏剧团与台湾唐美云歌仔戏剧团合作,共同排演歌仔戏节目,并在中央电视台专题晚会上联袂演出,海峡两岸戏剧剧团首次合作。

  2009年,这两个剧团将共同创作排演一台完整的反映海峡两岸人民情感的剧目《蝴蝶之恋》,参加2009年第十一届中国戏剧节的剧目角逐。这是两岸首次全面合作创排大型歌仔戏剧目,标志着两岸文化交流、艺术培训和戏剧艺术合作正朝着更深层次的方向发展,被两岸歌仔戏界一致称为“歌仔戏艺术发展的里程碑”。

  建设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

  闽南文化是海峡两岸人民同根同源、不可分割的见证,是两岸人民亲和往来的纽带。设立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加强对闽南文化生态的保护和研究,进一步传承和弘扬闽南文化,对于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推动两岸交流与合作,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具有重要的现实和历史意义。

  一直以来,厦门市都把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作为开展对台文化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全国第一个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厦门市无论在理论构架的推动上还是具体传承工作实践上都有进展,有创新,有成效,开局良好。截止目前,厦门市已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国家级9项,省级20项、市级26项,有“非遗”传承人国家级8人、省级29人、市级33人。同时,厦门市漆线雕艺术博物馆、同安区小坪村、南乐团、歌仔戏剧团、高甲戏剧团、海沧青礁慈济宫、鼓浪屿郑成功文化及中秋博饼经省文化厅授牌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省级示范点和示范园区。

  加强涉台文物古迹保护

  涉台文物古迹历经岁月留存至今,见证了两岸人民不可分割的万缕情缘,是厦台文化交流的又一重要载体。经过多年努力,厦门市涉台文物古迹保护与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截至目前,已普查登记的涉台文物古迹达250余处,经厦门市政府核定并公布为涉台文物古迹保护单位的共有二批63处。2007年,台盟中央主席林文漪来厦考察涉台文物保护工作时,对我市在涉台文物古迹保护上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这项工作的开展,对从文物保护的角度做好对台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现在,每年都有众多台胞到厦门市各涉台文物古迹点参观探访、寻根谒祖,且人数逐年增加,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的台胞参访数已达2969人。

  推动文化产业交流合作

  以产业合作的形式推动对台文化交流是我市近年来的一项有益尝试。近年来,厦门市积极搭建厦台文化产业合作平台,积极办好“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和“海峡摇滚音乐节”等文化展会活动,以展会和活动带动厦台文化产业及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

  特别是2008年首次举办的“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邀请台北市、台北县、台中市、台中县、高雄市、台南市、新竹市和金门县的113家台湾企业参加,海峡两岸的参展企业共501家,共签约109个项目,签约总金额58.7亿元,取得圆满成功。

  同时,努力推动厦台文化产业实行合作、对接。近期,我们在市政府直接指导下,针对厦台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制定《厦门与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对接方案》,拟从“文化旅游会展、动漫游戏、演艺娱乐、工艺美术品、创意设计”等方面,加强与台湾文化产业合作、对接,争取取得实质性进展,为推动厦台文化产业发展,促进两岸文化融合,密切两岸联系做贡献。(人民网记者赵艳红 厦门报道)

责编:陈曦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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