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会议通过的《主席声明》中重申,将根据“承诺对承诺、行动对行动”原则全面履行共同声明,早日可核查地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目标,维护朝鲜半岛及东北亚地区的持久和平与稳定。此后,会谈曾因朝鲜反对美国的金融制裁而陷入僵局。
经过各方努力,在停顿13个月后,第二阶段会议于2006年12月18日在北京重启。在朝美及有关各方进行了密集、深入的双边和多边磋商后,22日宣布休会。会后发表第四份《主席声明》,以“两个重申”向外界传达了六方在本阶段会谈中取得的共识:重申通过对话和平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是各方的共同目标和意志;重申认真履行9· 19共同声明,根据“行动对行动”原则,尽快采取协调一致步骤,分阶段落实共同声明。
经过一年多的反复磋商,六方会谈终于峰回路转。2007年2月13日,第三阶段会议通过了《落实共同声明起步行动》的共同文件(2·13共同文件),内容包括朝方关闭并封存宁边核设施,并邀请国际原子能机构人员重返朝鲜进行必要的监督和验证,以及各方同意向朝鲜提供价值相当于100万吨重油的经济、能源及人道主义援助。
留言要注意语言文明,此间评论仅代表个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