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23日电背景资料:历次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
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是亚太经合组织最高级别的会议,每年轮流在各成员间举行一次,至今已举行十五次。
第一次:1993年11月在美国西雅图举行。会议发表了《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经济展望声明》。
第二次:1994年11月在印度尼西亚茂物举行。会议通过的《茂物宣言》确立了在亚太地区实现自由开放的贸易和投资的目标。
第三次:1995年11月在日本大阪举行。会议制订了旨在实现《茂物宣言》的行动方针,通过了《大阪宣言》和《大阪行动议程》。
第四次:1996年11月在菲律宾苏比克举行。会议通过了《马尼拉行动计划》和《亚太经合组织经济领导人宣言:从憧憬到行动》,批准了《亚太经合组织经济技术合作原则框架宣言》。
第五次:1997年11月在加拿大温哥华举行。会议通过了《亚太经合组织经济领导人宣言:将亚太经合组织大家庭联合起来》。
第六次:1998年11月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会议发表了《亚太经合组织经济领导人宣言:加强增长的基础》,通过了《走向21世纪的亚太经合组织科技产业合作议程》和《吉隆坡技能开发行动计划》等文件。
第七次:1999年9月在新西兰奥克兰举行。会议发表了《亚太经合组织经济领导人宣言:奥克兰挑战》,并批准了《亚太经合组织加强竞争和法规改革的原则》和《妇女融入亚太经合组织框架》等文件。
第八次:2000年11月在文莱首都斯里巴加湾举行。会议通过了《亚太经合组织经济领导人宣言:造福社会》和《新经济行动议程》。
第九次:2001年10月在中国上海举行。会议通过了《亚太经合组织经济领导人宣言》、《上海共识》和《数字亚太经合组织战略》等文件,并发表了《反恐声明》。
第十次:2002年10月在墨西哥洛斯卡沃斯举行。会议通过了《亚太经合组织经济领导人宣言》等文件。
第十一次:2003年10月在泰国曼谷举行。会议通过了《领导人宣言》,决定加强伙伴关系,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与便利化。
第十二次:2004年11月在智利圣地亚哥举行。会议通过了《圣地亚哥宣言》,重申通过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促进发展。
第十三次:2005年11月在韩国釜山举行。会议通过了《釜山宣言》等文件,承诺通过釜山路线图在亚太地区实现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的茂物目标,尽力弥合区域鸿沟,缩小差距。
第十四次:2006年11月在越南河内举行。会议通过了旨在实现茂物目标的《河内行动计划》。与会领导人还签署了《河内宣言》,呼吁成员推动多哈回合谈判,稳步实施《河内行动计划》。
第十五次:2007年9月在澳大利亚悉尼举行。会议发表了《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关于气候变化、能源安全和清洁发展的宣言》,并达成了在2030年前将亚太地区能源强度降低25%的意向性目标。
责编:李二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