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
一、选举人团制度
根据美国宪法,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选举人团制度。选举人团制度自1788年第一次实行以来,已经经历了200多年的发展与演变。
选举人团制度规定,美国总统由各州议会选出的选举人团选举产生,而不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总统候选人获得全国50个州和华盛顿特区总共538张选举人票的一半以上(270张以上)即可当选。
美国各个州拥有的选举人票数目同该州在国会拥有的参众议员人数相等。根据规定,美国国会参议院由每个州选举出的2名议员组成,而众议院议员人数则根据各州人口比例来确定。因此,人口多的州产生的众议院议员人数就多,同时在总统选举时拥有的选举人票也多。如人口最多的加利福尼亚州的选举人票多达55张,而人口较少的阿拉斯加州只有3张选举人票。鉴于这种情况,在历届总统竞选中,人口众多的州都成为总统候选人争夺的重要目标。
选举人票的数量,体现州权平等原则,根据各州在国会的议员数量而定。例如,每个州都在国会有2名参议员和至少1名众议员,所以,任何州都至少有3票。但人口多的大州,除了这3票以外,众议员人数越多,选举人票数也就越多。1961年,美国宪法修正案批准华盛顿特区可以像州一样有总统选举人。这样,美国国会有100参议员、435名众议员,加上华盛顿特区的3票,总统选举人票总共就是538票。
选举人团制度还规定,除了缅因和内布拉斯加两个州是按普选票得票比例分配选举人票外,其余48个州和华盛顿特区均实行“胜者全得”制度,即把本州的选举人票全部给予在该州获得相对多数普选票的总统候选人。由于各州选举人票的数量相差较多,这样就可能出现在全国普选中累计得票多的总统候选人不能赢得总统选举的情况。美国历史上曾多次发生上述情况,一些总统候选人虽然在大选中获得的普选票少于竞争对手,但却因得到的选举人票多而当选。
美国宪法还规定,如果所有候选人都未能获得半数以上的选举人票,则由国会众议院从得票最多的前三名候选人中选出总统。1824年,约翰·昆西·亚当斯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最后由众议院投票表决后被指定为总统的。
选举人团制度是美国共和制、联邦制和分权与制衡原则结合的产物,同时也是多种利益间妥协与协调的结果,因此必然存在着自身难以克服的缺陷与弊端。近年来,美国要求改革选举人团制度的呼声不断,但由于多种因素阻碍,改革始终无法进行。
二、美国总统届、任、位的区分
谈及美国总统,经常会遇到届、任、位这三种提法。美国总统的届、任、位具有各自不同的含义,因此理清它们之间的关系和区别十分必要。
关于“届”:根据美国宪法,每隔四年进行一次总统选举,总统任满四年为一届。如果总统在任期内死亡或因故去职,未能满任,另由他人接任,则继任总统和前总统属同一届总统。例如,1961年至1965年的第44届总统,开始是约翰·肯尼迪当选,到1963年11月,在他任职未满四年时遇刺身亡,由林顿·约翰逊接任。肯尼迪和约翰逊均为第44届总统。
关于“任”:指总统的任职而言。一人连续担任几届总统职务,仍为一任。富兰克林·罗斯福就属于这种情况,他1933年至1945年连任4届总统。但一人在不连续的几届总统选举中先后几次当选,当选几次就算几任。如1885年至1889年和1893年至1897年分别当选第25届和第27届总统的格罗弗·克利夫兰,就算两任。
关于“位”:指担任过总统的实际人数。美国从1789年开始选举总统至今,不论是连选连任,还是先后当选几任,不重复计算,有几位算几位,已先后有42人担任过总统职务。
现任总统乔治·沃克·布什是美国历史上第54、55届、第43任和第42位总统。
三:美国民主党与共和党的标志——“驴”和“象”
美国竞选期间,报刊上经常出现象征两党的标志:一是象征民主党的驴,另一是象征共和党的象。两党的支持者也时常举着“驴”和“象”的标志进行竞选宣传。
这两种标志是19世纪后期美国漫画家汤姆斯·纳斯特创造的。纳斯特是德裔美国人。他第一次把驴画为民主党的象征是在1870年。这幅漫画刊登在《哈泼斯周刊》上。他的漫画用象标志共和党则始于1874年。其寓意是驴代表倔强,象代表稳重。此后,驴和象这两个动物形象经常出现在纳斯特的漫画中,其他漫画家也纷纷效仿,驴和象逐渐变成美国两党的标志。因而,人们常把美国两党在总统竞选活动中的争论说成是“驴与象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