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印度尼西亚巴厘岛12月3日电 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150多个国家制定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公约》的最终目标是将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稳定在不对气候系统造成危害的水平。
《公约》为国际社会努力应对气候变化挑战制定了一个总体框架,得到了全球绝大多数国家的支持。据统计,目前已有191个国家批准了《公约》,这些国家被称为《公约》缔约方。
《公约》缔约方作出了许多旨在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承诺。每个缔约方都必须定期提交专项报告,其内容必须包含该缔约方的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并说明为实施《公约》所执行的计划及具体措施。
根据《公约》,经济较富裕的发达国家必须推动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气候友好型技术。前者还应通过全球环境基金提供资金,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
《公约》于1994年生效,奠定了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法律基础,是具有权威性、普遍 性、全面性的国际框架。
责编:赵德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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