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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你好观众朋友,欢迎收看中央电视台中文国际频道《海峡两岸》。陈水扁执政八年八大案,今天我们来说说“台开案”。所谓“台开案”,是台湾土地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内线交易案的简称。近日,台开内线交易案再度开庭,陈水扁的女婿赵建铭、亲家赵玉柱等人出庭受审。台开案曾经在2006年震撼台湾政坛,因为他是陈水扁家族爆出的第一起弊案,如今虽然已经事隔两年多了,但是这个案件仍然备受关注。那么台开案到底是怎么回事?关于这个案子,又有哪些最新的进展呢?今天我们就这个话题通过卫星连线的方式,邀请到两位台湾的嘉宾来共同探讨。一位是台北大学的教授郑又平先生,一位是台湾的时事评论员陈凤馨女士。二位好。
陈凤馨:大家好。
郑又平:大家好。
主持人:好,我们还是先来一起看一段简单的背景资料。
“台开案”是台湾土地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内线交易案的简称,该案件是2006年5月被国民党籍“立委”邱毅披露的。据邱毅掌握的资料,陈水扁的女婿赵建铭于2005年7月,用母亲简水绵的名义,以每股3.5元新台币的价格,大量买进已经遭到停牌处分的台湾土地开发公司的股票。而在赵建铭大笔买进台开股票后不久,2005年8月底,台湾金融管理部门介入,使台开公司获得多家银行的联合贷款165亿元新台币,台开股票也因此起死回生。这样,赵建铭一家就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通过购买台开股票获利7000多万元新台币。
国民党籍“立委”:赵建铭先生把它接手了,他用了许多人头去接手,其中的一个人头,就是他的妈妈简水绵女士。
台北市地检署随即对赵建铭及其家人涉嫌的“台开案”展开侦查。两个月后,“台开案”侦结,包括赵建铭和其父赵玉柱在内的7人因涉嫌内线交易,被检方列为被告。检方认定,赵建铭勾结台开公司前董事长苏德建,事前曾获得台开股票的内线消息,再伙同父亲赵玉柱购买股票,牟取暴利。台北地方法院经过近半年的密集审理,于2006年年底做出一审判决,赵建铭和其父赵玉柱内线交易罪名成立,分别被判有期徒刑6年和8年零4个月,并分别处以罚金3000万元新台币。2007年6月底,台湾高等法院对“台开案”又做出二审宣判,认定赵建铭和赵玉柱两人非法所得超过一亿元新台币,对他们的刑责全部加重,其中赵建铭被判有期徒刑7年,赵玉柱被判有期徒刑9年半,并维持对他们各处以3000万新台币的罚金。而赵建铭和赵玉柱的律师则以高等法院计算犯罪所得的方式不恰当为由,提出上诉。2007年年底,台湾终审法院撤销“台开案”的二审判决,发回重审。
主持人:凤馨我们知道,这个台开案是从2006年就被引爆了,其间有过一审、二审两次宣判,现在又再度开庭,那么首先还是能不能先跟我们简单介绍一下,这个台开案目前进展到什么阶段了?
陈凤馨:其实在台湾来讲,一个重大的犯罪案件,像台开案这样子,它因为涉及的内线交易属于重大犯罪案件,它必须要经过三审才会定谳,到目前为止,台开案经过了检察官起诉,一审二审,现在其实在三审的阶段,它碰到了一些在犯罪事实认定上面的小小差异,也就是说,到底你的犯罪金额所得,到底应该是一亿元以上还是一亿元以下,这个牵涉到刑期的认定,所以发回高等法院请它重新做审判的一些认定。不过,原则上,三个审不管是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或者是最高法院,都认定这是一个犯罪事实,毫无疑义。
主持人:那么这个案子是从2006年爆出的,到现在两年多的时间,历经了两次宣判,有七名被告,可以说真的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案件,那么首先还是请郑教授来跟我们梳理一下这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
郑又平:那这个案子它的源头要回溯到当时开始的时候,它是从2005年的7月14日的一顿饭开始起头的,当时台开公司的董事长叫苏德建,苏德建为了巴结我们的“驸马爷”赵建铭以及他的父亲赵玉柱,他就在高级的日本料理三井安排了一个晚宴,同时他也请来了蔡清文跟游世一这两个人在旁助阵,在饭局上谈的问题是什么呢?就是他要透露一个重大的利多消息,其中包括了台开公司即将获得银行团165亿的联贷,还有台开公司其它的各种利多消息,那么在这个同时,彰化银行手上有一批台开的股票,彰化银行想要让这些股票能够获利了结出脱,那么赵建铭就透过了苏德建的关系,跟彰化银行在那顿饭上搭上了线,后来他们在2005年,透过盘后的交易,不是在盘中,是在股市的盘后,特定人买卖的方式,由他的母亲作为人头,也就是简水绵,由他的母亲出面买下来了5001张台开的股票。当然过一阵子他们又再度出脱,而其中的不法获利根据计算至少有一亿多元以上。
陈凤馨:其实在这个案子一开始的时候,一审的判决里头,法官痛斥赵建铭家族叫做权贵犯罪,他用了这四个字来形容赵建铭他们一家人,刚刚当然老师已经把整个来龙去脉说得非常非常清楚,它原本就是一个很单纯的内线交易案,他比所有的股民都更先知道一家公司的利多消息。那为什么他们会先知道,因为他们是权贵,所以公司的领导人就要去巴结他们,告诉他们有这个利多消息,然后请他们来买。同时很重要,希望透过他们的影响力,再去说服官方的一些机构,给台开更多好处,更多利益。它本来只是一个单纯的内线交易,以及权贵去发挥他的影响力有一些不法事实的一些情形。可是因为检察官要去查证这一些犯罪的行为,就要去查很多他们的金融交易的情形,在查金融交易的情形之后才发现,这一家人真很会骗钱,他们骗钱的方式非常非常多。譬如说像赵玉柱,他就会去当一个乒乓球协会的理事长,然后把乒乓球协会的50万给骗掉了。譬如说,他就会告诉人家讲说,你可以来政治献金,就把人家的政治献金给骗掉了。那么这里面还有其他的事实,比如说有一家财团,耐斯集团,想要入主一个公股占了相当比例的一家金融机构,想说我一下子可以做银行家了,那么他透过谁才能够做银行家呢?就找到了赵玉柱跟赵建铭,给了他们三千万,后来检察官是说,这三千万是借款所以就没有起诉,但是事实上这里面的整个行贿的事实也是非常清楚的。再譬如说,就发现到说赵建铭他代言了一个脐带血的一个代言,一代言就是一千七百万,完全没有申报所得税,逃漏税的金额是高达七八百万元的新台币。所以看到他们的资金流向,其实在当时觉得很震撼,当然现在因为回头看到了陈水扁的洗钱案,就会觉得那只是小巫见大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