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9日电 台北地检署侦办前台湾“调查局长”叶盛茂隐匿陈水扁家洗钱公文,查出他两次犯行,昨天将叶盛茂依隐匿公文书罪起诉并求刑。为避免外界质疑办“黑案”,检方今天上午再签分“他”字案侦办叶盛茂有无隐匿第3件重要公文。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检方本月21日搜索叶盛茂在台北市金石山庄的住处,在3楼卧室梳妆台前搜获1个黑色公文包,内有“艾格盟”国际反洗钱组织今年1月通知台“调查局”洗钱防制中心有关扁儿媳黄睿靓疑涉洗钱的公文复印件,另查出早在2006年12月5日,叶即隐匿陈水扁妻子吴淑珍海外资产情资,二度知情不报,疑掩护扁家进行灭证动作。
台北地检署检察官对叶搜索时,除查扣一批洋酒,在叶盛茂住处还将他的10余本私人笔记本、一叠文件扣案,共查获一纸箱事证。检察官检视文件的内容,除扁家洗钱情资公文复印件,另有“调查局”内部其它公文在列,怀疑叶不止二次隐匿情资。
检方起诉叶盛茂后,由于外界质疑仍有未曝光的犯罪事证未在起诉书中揭露,为避免遭质疑办“黑案”,已对叶盛茂再度签分“他”字案侦查,朝他是否将其它办案信息泄露给案件当事人方向追查。
据了解,检方预备联络“调查局”有关外勤办案单位就扣案证物进行解读,了解叶是否拦下特殊情资,如查叶盛茂未涉不法,即将“他”案签结;如发现叶隐匿其它公文甚至泄密,立即会将案件转签“侦”字案,并再度传讯叶盛茂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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