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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认为马英九没有主观犯意

 

CCTV.com  2007年12月28日 12:33  来源:台海网  
专题:马英九特别费案今日二审 本网即时播报

    台海网12月28日10月16分快讯 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今日上午10时二审宣判无罪,法官是维持一审宣判理由,认为特别费是实质补贴,而且马英九是按照惯例来支领,没有主观犯意,因此判决马英九无罪,驳回检方上诉!二审被宣判无罪。

    11点半左右,台湾高等法院将对宣判结果做出详细说明。

责编:韦梁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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