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首页|搜视|直播|点播|新闻|体育|娱乐|经济|房产|家居|论坛| 访谈|博客|星播客|网尚文摘

首页 > 新闻频道 > 台湾新闻 > 正文

打印本页 转发 收藏 关闭
定义你的浏览字号:

马英九特别费案再度二审 辩论可能到晚上才结束

 

CCTV.com  2007年11月30日 14:53  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11月30日讯 国民党参选人马英九任台北市长期间特别费案,30日上午9时30分在台湾高等法院开言词辩论庭。马英九在国民党十余位“立委”簇拥下出庭;场外蓝绿阵营民众被警方隔开,互相叫骂。马英九在进入法庭前,坚信司法会还他清白。全案经言辞辩论终结后,最快可于12月28日宣判。由于30日是马英九的言词辩论庭,辩论可能到晚上才会结束。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之前不论是台北地方法院审理特别费案,还是高等法院开庭审理期间,法院外总会聚集蓝绿阵营支持者互相叫阵、演讽刺行动剧或高举抗议海报、布条,因此30日上午8时50分许,警方已在高等法院外部署大批警力维持秩序,隔开蓝绿民众,但蓝绿双方支持者仍是不断隔空叫骂。

    马英九一早抵达法院时,受到蓝营支持民众英雄式的欢迎与打气,他在国民党政策会执行长曾永权、谢国梁、潘维刚、张庆忠等10余名“立委”簇拥下,进入法院。日前刚获假释的立委邱毅,也在欢迎行列之中。

    由于30日是马英九的言词辩论庭,检辩双方必须进行激烈的辩论攻防战,开庭时间可能较平时为久,甚至可能辩论到晚上才会结束,因此马英九30日只排出庭行程,其他拜访基层的行程一律暂停。

    马英九特别费案今年2月13日侦结,台北地检署依贪污治罪条例起诉马英九,同案被告、前市政府秘书余文依贪污、伪造文书罪起诉;当时市长办公室职员廖鲤、李克齐、孙振妮、方惠中、张钧纶等人,均获缓起诉处分。

    台北地方法院8月14日作出一审判决,马英九获判无罪,余文被判刑2年4个月,因获政府实施减刑,刑期减为1年2个月,全案经检方与余文分别提出上诉,高等法院9月3日以电脑抽签分案,由庭长刘景星、受命法官周盈文和陪席法官王敏慧组成合议庭承审;台湾高检署则由检察官曾俊哲负责莅庭论告。

    高院合议庭展开审理后,于10月12日首度传唤马英九,进行准备程序庭,随后开庭大致顺利。诉讼两造均于庭讯过程,分别申请传唤证人作证。有关余文涉案部分,高院合议庭已于11月23日辩结?将在12月28日宣判。

    马英九特别费案本月2日开庭时,马英九的律师当庭要求勘验台北市政府会计庄美珍的笔录光碟,因为他们怀疑笔录内容被检察官侯宽仁曲解,未料检方竟然接受马阵营质疑,等于也间接认定笔录的确有问题。

责编:韦梁春

1/1

更多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