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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泛蓝阵营坚持采用两阶段投票

 

CCTV.com  2007年11月29日 19:4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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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下一届民意代表选举临近,台湾“中选会”与地方选举委员会针对投票方式却尚未达成共识,已经引发蓝绿双方的多次交锋。28号,台湾当局行政部门负责人张俊雄发表4项声明,表示泛蓝十八县市坚持“二阶段投票”方式,这在法律上是无效举动。

    日前台湾中选会做出决定,下届民意代表选举以及举行的所谓“公投”采取“一阶段领投票”的方式,但是,泛蓝执政的18县市认为,投开票所规划设置的是县市选委会职权,当局的行政命令是“越俎代庖”,因此决定采用“二阶段领投票”方式。28号当局行政部门负责人张俊雄率在台湾新闻部门举行的记者会上对外发表4项声明,反对蓝营的“二阶段领投票”,态度强硬。

    台当局行政部门负责人张俊雄:两阶段的领票投票,投开票进行的程序,(地方)没有权限,所以规定是依法无效。

    张俊雄表示,民意代表选举的程序规划,“属于”主管机关“中选会”的职权,并且要由“中选会”指挥监督地方选举委员会办理。地方选举委员会不能违反“中选会”的规定,因此,地方选举委员会的规定“依法无效”。

    虽然张俊雄力挺“中选会”,宣称泛滥县市坚持的两阶段投票方式,依法无效,不过在中选会委员看来,泛滥县市如果仍然采用两阶段投票方式,选民投下的票却不见得无效。

    记者:依法两阶段方式投下的票,到底是有效还是无效?

    “中选会”主委张政雄:我只能说啦,我刚刚说有疑义,如果是认定无效的话,是有疑义。

    据报道,下周将邀集二十五个县市选委会,希望透过沟通协调,把争议化解。“中选会”“一阶段投票”的决议,必须贯彻到各地投开票所。

责编:刘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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