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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办标准不一?媒体、基层法官为马英九抱不平

 

CCTV.com  2007年11月01日 10: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1日电 台前“司法院长”翁岳生特别费案获不起诉处分,特别费使用和翁相同的前台北市长马英九却遭起诉。马英九31则日指出,检方侦办标准不一,而岛内基层法官和媒体都在为马英九抱不平。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台“特侦组”侦办翁岳生特别费案侦查终结,翁获不起诉处分。检方侦办特别费案至今,单据部分若以他人发票核销便以贪污罪起诉;以领据核销部分,只要帐户内支出大于收入,检方均“从宽认定”为因公支用。

    据了解,“特侦组”不起诉翁岳生,主要是采用“大水库”概念,认为金钱混同具有可替代性,如果支出大于收入即认已支用完毕。但马英九特别费案,律师同样主张“大水库”见解,马案检察官侯宽仁却完全不采纳。基层法官普遍认为检方侦办标准显然不一致。

    一位法官说,翁案的单据核报部分,检方函查46家出具单据的商家,只有32家函复,检方就未再查下去;而马的每一笔帐是抄家灭族式的彻查到底,怎能让当事人心服。

    有基层法官更指出,比对谢、苏的特别费案和马特别费案,也可以发现检方的侦查标准宽严不一。谢、苏的特别费帐户内,检方认定是支出大于收入,予以不起诉处分;马案被侯宽仁东扣西扣之后,认定马特别费收入大于支出,没有用完,也没有将余款缴回公库,将他起诉。

    该法官指出,一审法院审理调查发现马特别费帐户,支出竟是收入(即所请领的特别费)的五倍以上,侯却以“错误的计算方法”,率尔认定马特别费帐户是收入大于支出。同样是将特别费汇入帐户,翁没事、马却被起诉。一位法官说,“这种办案方式怎么服人?”

    有媒体则质疑,特别费案究竟是行政陋习、个人贪污还是制度杀人?外界看到的是检方侦办标准错乱、进退失据,先是马英九被起诉获判无罪、检方提起上诉,而后翁岳生却获不起诉;前后对照,检方侦办特别费案,走到这个地步可说是自掘泥沼,愈陷愈深,台媒认为,这将是台湾司法史上一页不堪的纪录。

责编:韦梁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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