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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高院"今审理"特别费"案 将传唤马英九出庭

 

CCTV.com  2007年10月12日 08:41  来源:  

    “台湾高等法院”12日开庭审理马英九“特别费”案,将首度传唤马英九出庭。马英九律师团将以检方侦办民进党“四大天王”“特别费”案的标准,主张马英九根本不应被起诉。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高院”12日主要进行的准备程序,除确认检方上诉理由及范围,也将确认检辩双方要“台高院”调查的证据事项,并尽力排定全案审理时程。

    由于检方以马英九去年在台北市议会的答询,认定马英九早知道“特别费”是公款,律师团因此拟传唤台北市府相关证人,证明马英九是在去年“特别费”案爆发后,才询问主计、会计单位有关特别费的相关规定。

    律师团指出,马英九当时还曾问及公益捐款可不可算是“特别费”支出,主计、会计相关人员都肯定表示,公益捐款可列为“特别费”支出;因此马英九面对外界询问,才会强调“特别费”是公款,他的“特别费”已花光等。

    台北地方法院于今年8月14日上午对马案作出一审宣判,马英九获判无罪,同案被告余文被判刑有期徒刑1年2个月。

    全案经检方与被告分别提出上诉,“台湾高等法院”9月3日以计算机抽签完成分案,由庭长刘景星、受命法官周盈文和陪席法官王敏慧组成合议庭承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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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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